母亲在听了老爷子的一番劝解后,终于还是答应让我认了干爹。因为之前办过阴亲,这认干爹的仪式相对来说简单得多。大伯在知道家里人都同意后,便离开了我的身体,而我也在小义哥的搀扶下起身,来到摆好香案前,在父母和老爷子的见证下,给大伯的牌位磕了四个头,算是认了亲。

为什么磕头磕四个呢,当然也是有说法的。所谓“神三鬼四”,即拜神什么都要是三个,拜鬼什么都要四个。据一些老人介绍,画在纸上或放着祭拜的“像”,一般都是“神灵”,而坟地、骨灰、牌位等涉及的则多为“鬼魂”。其中“礼数”甚为复杂,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我,初登“大雅”,难免出错,对此,老人们只知道“笑话”我,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讲“祖辈传下来的规矩,记住就行了”,或许,是鬼离我们更近些吧。

无人探究“神三鬼四”起于何时,缘于何故,只是隐约从中体会到,人们对于“鬼”比“神”更加敬畏。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大概也是这个意思。“阎王”在天庭任职,应该属于神的范畴。

听说神三鬼四同样适用于烧纸的时候,给神烧纸要三张三张地烧,给鬼的话就要四张四张地烧,人家说三是阳数,四是阴数,所以有此分别。

烧香也是,神三鬼四。听说亡故亲人前三年是鬼,你供奉是要烧四支香,过了三年后则是神,祭奠是则要烧三支香。

至此,我就有了“鬼爹”,也就有了在阴界的保护神。奇怪的是,我自小体弱多病的毛病竟然好了。自那时起,便很少感冒发烧,也很少再看见鬼怪,做那个奇怪的梦了。这样说来,我或许应该感谢我的“鬼爹”,当然还有“鬼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