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女人一眼就能看出查振逊的渣男面相,人如其名,又渣又逊,可是黎萌就是看不出来。
周末中午十二点以后,黎萌又做了好久的心理斗争,最后真的决定去赴约了。
查振逊早已摆上了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怕饭菜凉了,还倒扣着一层碗碟。
他殷勤地给黎萌拉出凳子,还倒上了一杯热水,再把碗碟掀开。
黎萌一见到桌上三菜一汤的美味,马上就被饭菜香味吸引过去,坐了下来。
“黎萌,你快点吃吧!刚出锅没多久,一会儿凉了。”
“好的,我开动了。”
她本来就是个吃货,再加上忙碌了一个上午,已经很饿了,夹起一大口鱼香肉丝就不客气起来。
“味道怎么样?”查振逊问。
“嗯,真好吃!很有饭店的味道,你是去饭馆拜师了吗?”
“没有,没有,我自己研究的。”
黎萌又夹起了一块藕盒,一着急把整个都放进了嘴里,咀嚼起来。
“嗯,这个也好吃,跟校门口小吃摊卖的味道差不多。”
“不错,这都能吃出来,这个菜是我偷艺学的。”
哼,小偷,你不会是直接去买的吧!黎萌心想。
查振逊看出了黎萌的心思,于是他说:“下次你早一点来,我们一起做一顿饭,我教你做这道菜。”
第三道菜是红烧茄子,还有一个番茄鸡蛋汤。
黎萌觉得查振逊做饭顶多就是小餐馆小厨师的程度而已,油油腻腻,但是很符合大众客人的口味,应该是放了许多鸡精吧!
在家里她是不屑于吃小餐馆的,可是在学校不一样,小餐馆里吃几顿饭也能换换口味、改善伙食啊!
“黎萌,我做的饭够得上米其林几星级啊?”
“最高几颗星啊?”
“三颗星。”
“那我给你五颗星,你是米其林五星级大厨。”黎萌最是心地善良,这时候总要捡最好听的话说。
查振逊听了觉得很受用,看来就要用美食把这个女孩子给哄住了。
“黎萌,好吃的话你明天中午再来啊!我还给你做好吃的。”
黎萌本就最讨厌一个人去最热闹的食堂吃饭,她觉得在三三两两的人群中,自己显得很傻、很突兀。还不如中午和查振逊一起吃饭呢!吃一顿饭也没什么嘛!她想。
别的长处没有,查振逊只做得一手好菜,总算是弥补了他的一无是处。
他就是靠这一手,让多少个女孩子都像着了魔一般中招了!
他的饭菜里面仿佛种下了情蛊一般,总是能吸引女生对他不弃不离。因为常言道,“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又有哪个女孩子舍得辜负了他的一桌桌饭菜呢!
黎萌觉得跟他在一起有一种小夫妻俩在过小日子的错觉,就像小时候玩儿的过家家一样。
老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一连吃过了查振逊专门为她做的几顿饭之后,两个人自然而然地牵手在一起了。
恋爱之初,查振逊根据黎萌的喜好列了两页长长的菜单贴在冰箱上,上面写满了她爱吃的菜。
黎萌很是感动。有一个男人愿意为了迎合我的好恶而准备饭食,每天亲自下厨,这就是世界的女孩子都向往的生活吧!会做饭的男人最帅!
单纯的她不会想到,有钱的男人根本不用浪费这样的功夫,早请女朋友出去一顿接一顿地吃大餐了。
黎萌每天中午来,查振逊都按照菜单所列换着样给黎萌做。
黎萌不会知道,他还藏着很大的私心。为了得到她,他偷偷地在食物里做了些小手脚,一直通过食疗给她滋补。
这些食疗大法都是查振逊刚和他那个庸医父亲学的,现在都用在了黎萌身上。
那些食物就像是催情药一般,黎萌哪里还记得上一次的伤痛,她又一次在男人的引诱下沦陷了……
但是,黎萌并没有想要跟他住在一起,她已经习惯了住宿舍。
同居是黎萌最不能接受的,因为她觉得那样的女人会让人觉得有点随便。
她怎么也想不到,其实最不能接受同居的是查振逊。
她都没有想过,像查振逊这样来自穷乡僻壤的穷孩子,又不愿吃苦出去打工,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宿舍不住?怎么能自己租房子住呢?
查振逊不但有洁癖,还有强迫症和轻度精神分裂,室友都受不了跟他住在一起。他是因为害怕室友发现他有病,迫不得已才租房子自己住的。总之,他有严重的心理问题,一直都是他父亲在为他疏导。
就是这样一个没有能力谈恋爱,没有能力给女人幸福的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上大学之后还谈了N多个女朋友。又因为她们不是处子之身,把她们玩弄、蹂躏一段时间再甩掉,真可谓是极品渣男了!
查振逊连哄带骗逼着黎萌就范,他们俩几乎每天中午都在一起……
查振逊是五短身材,肚子上还是肥肉、赘肉,黎萌一看就直作呕,后来索性就一直闭着眼睛不看了。
其实,在他发现黎萌根本不符合他的标准以后,便心生报复。小样,差点被你清纯的外表给骗了,原来你也是这种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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