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小庆去吃饭之前,想起有双运动鞋放在男朋友的打印店里,第二天她要参加单位组织的趣味运动会,便给男朋友发了微信,她先去把鞋取了。要是去得晚,就不必等她吃饭了,反正她吃得不多,也并不是很想吃肉。
听到这个消息后,最开心的要数钱茜茜了,她巴不得耿小庆不来。“厉害的姐姐”不在,他们几个吃得更加痛快。要是耿小庆来了,不知道那句话不符合她的心意,她就生气了。而她一生气,低气压就散不开了。
耿小庆没想这些,她下班后就去了学校。放假后的校园的确空荡荡的,她骑着电瓶车——其实从大城市回来之后,有段时间她很排斥电瓶车,因为它不够美观、不够时尚。一个白领丽人,乘地铁上班才有氛围,从地铁站出来,再买杯美式咖啡,那就更有氛围了。而电瓶车总是提醒她,她现在所在的城市很小,骑电瓶车穿梭足以。不过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就对这一代步神器“真香”了——她穿梭在校园里,半天也看不见一个人影。路灯也不是很明亮,让人疑心要发生什么违反犯罪事件。不过她胆子很大,还是那句话,她是小辣椒,谁都不怕。
她有男朋友店里的钥匙,很顺利地拿到了鞋子。临走时,她瞥见了钱茜茜的“工位”,又有点不舒服。虽说佟童很明确地把她当妹妹,她的存在对耿小庆构不成任何威胁。但想起她趾高气扬的样子,以及对自己的嘲讽,耿小庆总想给她点颜色瞧瞧。
她锁好门,正要出发去找男朋友,忽的听见一阵哀怨的葫芦丝。声音断断续续的,勉强能听出是邓丽君的《真的好想你》,很明显,演奏者对这首曲子并不是很熟悉。
管他呢。耿小庆丝毫没有兴趣,她带好头盔,骑上电瓶车,准备跟男朋友会和。但是在打印店东面,学生公寓区的长椅上,她看到了那个吹葫芦丝的大叔。他应该是喝了酒,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醉态。耿小庆没准备搭理他,但是发现他怨毒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她才停下车,昂起头,问道:“大叔,你刚才是在看我?”
“我认识你,你是打印店的老板娘。”
……
呃,虽然还不是,但他那么以为,耿小庆还挺开心的。
另外,她也想起来了,她见过这位大叔的,就是打印不给钱的那位。
耿小庆将修长的腿支在地面上,问道:“可你为什么那么看我?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吗?”
“你们……怎么那么好……”大叔搓了一把脸,语无伦次:“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了,为什么你们那么好?”
耿小庆皱起眉头,他在念叨些什么呢?
大叔突然转向耿小庆,说道:“能转告你男朋友吗?明天晚上就这个时候,我在店里等他,我有话要跟他说。”
乐谱大叔在港城待了一段时间,普通话比以前好多了,耿小庆听明白了他的要求,但并没有乖乖地答应他:“那你总得跟我说清楚,你跟我男朋友说什么?”
“有一笔账,要跟他算一算。”
大叔再度目露凶光,耿小庆不寒而栗。大概他真是喝多了,这样的狠话都能毫无顾忌地说出口,而且他的眼神确实凶狠,好像下一秒钟,就要掐死耿小庆。
耿小庆这才有点害怕,但是她壮着胆子说道:“我男朋友从不跟别人结怨,我看他对你也挺尊重的,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乐谱大叔大概没听懂这番话,他的目光看向别处,喃喃道:“我讨厌他,他店里的那个女的,我也讨厌……”
“那个女的”大概是指钱茜茜,但耿小庆装作没听懂他的疯言疯语,说道:“大叔,说话可得小心点儿,我们都是懂法守法的人,你要是敢伤害我男朋友,当心我让你坐一辈子的牢!”
紧接着,她骑上电瓶车,飞快走了。如果大叔的眼神看多了,那晚上她一定会做噩梦的。
耿小庆还没有到的时候,他们几个人吃得非常欢乐。钱茜茜开心地说,这是佟氏集团的团建。佟童的目光扫过这三个人,心想,没有比这更寒酸的“集团”了。于是,他略心酸地说道:“等有一天,我真成立了佟氏集团,你们几个都是元老。”
钱茜茜拍手道:“一步步来嘛!虽然我不懂文学,但是我相信,‘刺芒’一定会成为业内标杆的!”
高小宝说道:“最初吧,我以为佟老板能走一条老路。什么老路呢?像那种‘超级兵王在都市’‘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之类的,没想到,他居然收起了一身武功,要走文学路线了。”
“这叫多才多艺,不好么?”佟童吃着肉串,笑道:“你呀,还是多看点儿名著,那样会对你的人生有更大的帮助。再说,谁说我把武功收起来了?没人的时候,我不还是去楼上练一会儿么?总有一天,还是会用得着的。”
打工仔小贾难得出来吃顿好吃的,正在埋头猛吃,听到这里,才抬起头来,问道:“老板以前是跆拳道运动员?”
一听到“运动员”三个字,佟童便被噎了一下。他想起了师父,那个为了让他成为运动员绞尽脑汁的中年男人,他已经很久都没那么想他了。思念来得就是这么突然,而又汹涌。
佟童没说话,高小宝抢先说道:“他不是运动员,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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