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王瑞雨小脸喝的红扑扑的。

这个时候余艺便将王瑞雨拉到了外面,远离了众人。

“小雨,你真的跟明代在一起了?”

“嗯,是啊,他很好,很帅,学习又好,又很会照顾女生,最重要的是他很专一,生活也很规律,没有什么不三不四的社交关系,也从不跟女生来往,我...”

王瑞雨打了一个酒隔,总感觉明代的优点她说一个晚上也说不完。

“那是你不知道他从前是怎样一个人,还有他家很穷的你知道吗?你确定他跟你在一起不是为了你的钱?”

“不会啊,而且明代不像是很穷的样子啊?他出手很大方的,你看我今晚穿的这套衣服就是明代给我买的啊...”

余艺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这不像是明代的作风啊,而他今天看到的明代确实跟以前很不一样,堪称脱胎换骨。

就算是在人群中,明代也绝对是最亮眼的存在。

一个人不可能变化会这么大吧?

“我也不知道明代是怎么回事,总之跟他在一起你要多留个心眼。

而且明代喜欢男人,以前我上高中的时候,他就屁颠屁颠的追在一个男生身后,那个男生分明很厌恶明代,也经常对他冷言冷语,可明代就是不要脸的跟在人家身后,像个保姆似的,为那个男生洗衣做饭,一副无怨无悔的样子。

后来我转校了,就没再见过明代了,后来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我也不得而知,我就怕他跟你在一起,是抱着什么目的。

毕竟有很多的小白脸专门靠着女人过活,你家的条件相比明代来说足够让他心动,若是他能娶了你,不就一步登天了吗?”

这些事王瑞雨从未听明代说过,明代不是个多话的人,而且也从不主动提及自己的身世。

“这样啊...我知道了,以后我会留意的。”

如果事情真像余艺说的那样就好了,他倒宁愿明代是看上了她的钱,她的家世才会跟她在一起,只要明代愿意跟她结婚,就算把他们家都交到明代手上又如何?

反正她爸妈就她一个女儿,将来他们家的企业是要交到她手上的...

但问题是明代根本就不喜欢她...

更没答应她做他女朋友...

余艺也没想到他刚从过完回来就得知一个消息,而且还是关于房莫宁的,这个他曾经看不起的男生竟然一跃成了A市新贵,就算是他们余家在房莫宁面前也要低上一头,这是余艺从未想过的事情。

房莫宁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便成为一个成功人士?

他不得不承认,房莫宁不管是身材还是长相都很有傲人的资本,如果这个人再有权有势的话,那么即使是他也会怦然心动。

几年前,还是一个毛头小子的房莫宁对他表白时,余艺心中不是没有触动,对于房莫宁他心里多少是有些好感的。

可是余艺的出身决定了他的眼光很高,他与房莫宁这种在小地方长大,没背景,没势力的人不同,他出身高贵,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勺出声,是父母手中的金疙瘩,所以这也决定了他对自己的伴侣要求很高,即使心中对房莫宁有些喜欢,也不可能将自己托付给这样一个人。

究根结底还是余艺看不上房莫宁的家世,觉得房莫宁配不上自己的身份,但是如今不同了,房莫宁再也不是从前那个一无所有的野小子,现在的房莫宁就是一个事业成功,有钱有权有颜的钻石王老五。

哦,不,房莫宁并不老,相反他很年轻,今年也就只有二十二岁而已。

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

而且他回国没两天,房莫宁就找到了他,他犹记得俊美的房莫宁用令人十分沉醉的声音告诉他说,

“余艺,这几年我始终忘不了你,所以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重新追求你吗?”

余艺按捺住砰砰直跳的心脏,清隽的脸上忍不住飞上一抹红霞。

无疑现在的房莫宁是十分吸引人的存在,他竟不由自主的点了头。

但奇怪的是房莫宁竟没有觉得有多少喜悦,反倒是...

就像是一件精美的物品,没有得到的时候抓心挠肺的想要得到,于是他努力的挣钱,直到有一天终于攥够了钱,他欣喜若狂的赶到商场,却发现...  感谢猪猪酱?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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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

最近司修工作比较忙,更新时间移到晚上,大家多担待,么么哒。

待一会儿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