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匹马可都是一样的表现,就没见哪个拖后腿的。

若是这十六匹马都是蒙古矮脚马,那这镖局还剩下的马匹,是不是也是蒙古马呢?

那镖局,至少得有三十匹马吧?

“那我可不知道了,不过我能猜,我原先啊,家里也有钱,我阿玛呢,给我买过一匹矮脚马,小母马,光是那一匹马就要十二两银子了。你这可比小母马值钱了。”

富庆笑嘻嘻的说道,伸手:“十五两银子?”

小母马年幼,还得养两年才能用,所以才略便宜,这种强壮的,正值得用的马儿,那可就不便宜了。

领队的哈哈笑道:“果然你这眼力很不错啊,可不就是十五两吗?不过,要是加上别的银子的话,那可就不止十五两了,你以为那蒙古的马儿是好买的?买了你得弄回来是不是?”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算下来至少这个数了。”

富庆都吃了一惊:“三十两?”

领头的点点头,可不就是吗?给那王爷送礼的,然后运送回来的草料钱,杂七杂八的,他也算是镖局掌柜的侄子了,也听掌柜的唠叨过,那一笔可是花用了小一千两银子呢。

算账谁不会啊?这点儿简单的数字还能算不明白吗?

不过,倒也挺值的,马儿好,拉货就快,又多,这跑两三趟,买马的银子就能赚出来了。

小领队也有自己的想法——等过几年,他攒够了银子,就自己也买一匹马,不说远了,南北买卖了,就只近一点儿的,将乡下的东西带到城里卖,将城里的东西带到乡下卖,这不也能赚钱吗?

又能赚,又省了奔波劳累和危险,到时候娶个媳妇儿生个娃,人生可不就达到了巅峰吗?想想就觉得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