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青菜,烤冬瓜,但凡是能吃的,他们都给弄上了烧烤架,然后两个人一早就坐在厨房门口翻烤呢——之所以是厨房门口,是因为大早上不能光吃烧烤对不对?得有粥是不是?厨房的火上还放着锅,一锅虾仁粥。
另外,烧饼是买回来的——这个要亲手做的话,实在是太难为人了。
烧烤还好说,当年先皇在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带着人打猎啊,南巡啊,巡幸蒙古之类的,总结起来,就是出宫。但是带的人多了吧,有时候就不好去饭馆吃饭了。
再有举行打猎什么的,那么多猎物,也不好都扔了是不是?浪费可耻。
于是呢,雍正爷带着自家儿子,也就练了一手烧烤的好厨艺——皇后娘娘是只吃不做的,烧烤的烟火太大了,她不耐烦这个。下人烤的倒也好吃,皇后娘娘不讲究这个,吃谁做的不是吃?
可雍正爷要在妻子面前表现一番,再有多的不得送到先皇面前尽尽孝心吗?
弘晖跟着被抓壮丁,于是别的不会做,这个烧烤,他是绝对会的。巧了,富庆也会这个,八旗子弟,大家族,怎么可能会没有跟着皇上去打猎的机会呢?
看别人弄心痒痒,自己就学了那么一两手。
然后,两个人一商量,早上五六点就起床弄这个了,该买什么买什么,回来洗洗刷刷切切,再穿一下,现下七点半,也差不多正好是吃早饭的时间了。
见她们两个过来,弘晖先笑着招手:“来尝尝,看味道如何。”
二格格兴致勃勃,先拿了一个烤羊肉,吃一口,伸大拇指:“表哥这手艺真是绝了,我都好久没吃过了,现在一吃就想起来小时候的事儿了,你带我去围场……”
说了一半儿顿住了,富庆眼巴巴额看着呢:“然后呢?”
“去围场打猎,然后烧烤,然后表哥将他弄好的烤肉给我吃啊。”二格格笑眯眯的说道,伸手摸一把富庆的狗头:“你没给佛拉娜做过烤肉?”
“当然做过,不过那会儿她太小了,估计早就不记得了。”富庆笑着说道,他是记得妹妹早两年大病一场,记忆丢失了大半儿的事情的,索性就揭过这一茬了:“味道要是还行,咱们可就按着这就个来烤了,你们两个先进去等着,说了今儿早上是我们准备早饭,那你们就什么都不用动手,只管等着吃就行了。”
佛拉娜和二格格当然不拒绝,两个人就去吃饭的堂屋等着。弘晖负责放串串,富庆负责刷调料,然后弘晖再和富庆一起,翻翻转转,看哪个的色泽差不多了,就拿出来放在盘子上。
烧烤这东西就是要热着吃,凉了味道就不好了。
所以富庆先跑腿将第一盘子给送过来,然后弘晖将粥和烧饼也送过来——让人惊喜的时候,还有小菜儿,也不知道是从哪儿买回来的腌菜,味道居然还挺不错,清脆的很。
“别光吃肉,一大早吃这个怕是不好消化,也喝粥,烧饼也吃一点儿,若是觉得这烧烤油腻,就将这菜放在烧饼里面,我在街上看见有许多人这样吃。”
那都是赶时间的,来不及坐着慢慢吃了,干吃烧饼也太干了,所以就想办法,将菜放在了烧饼里面。
反正街上的肉夹馍据说就是这么来的,但是肉夹馍是只有肉,这个饼呢,也可以多放菜。
弘晖和富庆的手艺真不是盖的,那是真的好,买的烧饼呢,也是正正好,外酥里嫩,遇上搭配上里面香味扑鼻的烤肉,还有清爽可口的小菜,吃一口干的,再喝一口粥,这早饭别提味道多好了。
反正佛拉娜和二格格都吃不少,感觉肚子变得圆滚滚了,胃里实在是装不下了,这两个人才算是停下来。
弘晖和富庆也已经烤完了,两个人带着一身的烧烤味道坐在桌子另一边喝粥——烧烤的人是从不会饿到自己的,实在是忍不住了,一手翻,一手吃,完可以兼顾得了。
“辛苦了。”佛拉娜笑眯眯的,弘晖也笑:“你们喜欢吃就好,我还想着大早上吃这个,你们会不会嫌弃太油腻了呢。”
“没有,搭配上烧饼和粥就刚刚好。”佛拉娜笑着说道,又夸赞:“粥也很好,醇厚粘稠,喝一口就觉得肚子里暖烘烘的。”
二格格说道:“你可别夸了,再说该以为你对今儿的早饭太满意了,是忽悠他们明天继续做呢。”
“哼哼,就算你们忽悠的再好,明天我们也不会做了,我们去修路,还不一定是个什么情况呢。”富庆说道,弘晖也点头,认真叮嘱:“你们自己也小心些,虽说我们暂时认为县太爷是个好人,但是,他不一定值得信赖,做官的人,有些是真的爱民如子,但有些,就只是看重名声想作出些政绩来,我想你们应该能分得出两者的区别?”
二格格点头:“当然能,打个比方,假如两方人,一个是十个人,一个是一个人,死了一方就能活另一方,真正爱民如子的,想的是如何两方十一个人都能救活,并且绝不会为了那十个人就牺牲掉另外一个,但更看重名声的,只会选择牺牲一个,救下来另外十个。”
“当然,要是牺牲的是他本人的话,这事儿就另说了。”佛拉娜另外补充,二格格连忙点头:“能同意牺牲自己一个的,那肯定就是圣人了,那绝对是爱民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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