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早就被有识之人意识到,着名的改革家王安石便以此为基础,提出了鼎鼎大名的“青苗法”。

诸路以见存常平、广惠仓的一千五百万石钱各为本,如是粮谷,即与转运司兑换成现钱,以现钱贷给广大乡村民户,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民户贷请时,须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由此可见,青苗法的出发点其实是好的,朝廷取代了高利贷土财主的放贷者身份,给予百姓一个更“低”的放贷利息。

但很是可惜,这个青苗法终究还是失败了,而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屠龙少年成为了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