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

大概是怕我嫌弃他讲话烦人吧,其余话就都不讲了,只是坚持讲着:小皖啊,你一定要记得,自己是个中国人,老家在徽州鸠兹,大江边上,再长大些,我们就一起回老家!

我父母是随同乡一起来的南洋,我头上有过几个哥哥姐姐,都没能活下来,到有我的时候,算是“老”来得子。

因此,当说这句话的时候,父亲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常年辛劳的晒太阳干活,身上变得漆黑,也只挣得了一份还算可以的产业。

在我十五六的时候,父亲就开始筹划卖掉这里的产业,一家人准备回老家,可最终还是没能回去。

唯独我幸免于难,又在外国飘荡了十几年,最终带着父亲的遗愿,回到了老家!”

......

汤皖说的时候速度不快,时常讲讲停停,思考思考,迅哥儿也就不紧不慢的记着,当汤皖说完最后一句话,迅哥儿也恰巧记录完。

“文章名字是什么?”迅哥儿问道。

“就叫《父亲》吧。”汤皖说道。

迅哥儿把汤皖杯子里的酒倒掉,大概是冷着了,从暖炉上的酒壶里,重新倒了一杯,又给自己满上,俩人就着稀疏的月光,对饮了一杯。

虽然文章里父亲做的事情,并不是真实的,但汤皖巧妙的把父爱,融合进去了,大概是因为父爱超越了地域和时空限制性吧。

迅哥儿不免也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在小时候,对自己十分上心和严厉,导致失去了许多童年乐趣,光是一个百草园硬生生的玩出了游乐场的感觉来。

记得有一次,迅哥儿想去看庙会,非常兴奋的准备着,然后他父亲却突然出现了,并且严肃的对迅哥儿说:“去拿你的书来,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会。”

想起这些事,迅哥儿有些怀念道:“我父亲在我小的时候,也和你父亲一样,很是严厉!”

“天下的父亲大概都是差不多的,若是你以后成了一位父亲,也会是这个样子的。”汤皖肯定道。

迅哥儿只是苦笑了一下,喝着酒,也不回应,心里却想着,自己这辈子大概是当不成一位父亲了。

无奈的“哼笑”了一声,便回归到这篇文章上来,说道:

“这篇文章大地方不需要修改的,不过有些地方需要润色一下,我不便相助,把握不了里面的情感。”

“想不到,还真的很不错呢,给了我不少灵感,等空了我也作一篇出来。”

汤皖只是笑笑,没说话,俩人又喝了几杯,闲聊了一会,迅哥儿就回去了,回他自己住的地方去,倒是让汤皖好一阵舒服,终于不用听大牛打鼾了。

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里便不由自主的浮现起,父亲的画面来。

都是农村家庭,汤皖小的时候,家里是种棉花的,所以父亲被晒得很黑,本来个子就不高,就显得浑身结实。

后来从种棉花变成了给人开大货车,再到开大巴车,虽然家里没什么大钱,但是对汤皖的培养一直很上心。

奈何汤皖就像是文章里描述的那样,充满了叛逆心,书读的也不好,最后只上了一所一般的本科。

“呼!!”汤皖盯着漆黑的屋顶,嘴里小声念叨着:

“也不知道,警察是怎么下的结论?逃婚还是无故消失?”

最重要的便是父母亲,辛苦了一辈子,都临老了,养了快30年的儿子却人间消失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缓过来。

至于结婚对象,相亲认识的,就算有那么一丝情感,也架不住时间的摧毁,再说了,结婚证也没领,不妨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