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鲜玲松开,然后一本正经地叫道:“妈哟!”

鲜玲爽快地答道:“哎,我的娃儿。”然后捂着嘴巴笑个不停,“娃儿哟,找你妈做嘛的吗?”

刘伟一点也不觉得吃亏了,反而笑得更加坏,“妈哟,抱我嘛!”说着把双手伸开向着鲜玲,“我还要吃奶奶!”

“妈呀!”鲜玲大叫着跑开了,走了十来步远停下,转过身来,指着刘伟道:“你来真的了你?”

“是呀,妈也!”说着把双手伸开向她跑了过去。

鲜玲见刘伟跑来,撒腿便跑……

后来突然有一天她变文静了,那股气质也突然消失了,也不再和组长表现得暖昧了,甚至是冷漠。这很令人费解,但多少也能猜出几分其中的秘密。

缘聚缘散本是常事,工作还得继续。

那阿龙就很老实,听说就她结婚了。所以聊起天来他收敛很多,但不失黄色的段子和搞笑的作风,搞得同事们都很愿意和他说话。不仅是因为他的广东式普通话有意思,更加主要的是因为他有男人味。那稀疏的胡须茬充分表明他已经成熟,但是他很少聊到他的家人,也许他不愿拿家人作为公众的话题。

打工的人都喜欢流浪的歌,所以很自然的陈星便成为了他们这群人的代言人。小马哥很喜欢陈星的歌曲,几乎他的歌都听过,同时也能唱上几首。在流浪的人群里,不失有对陈星的追捧者。同事高雨亮可以称得上陈星的忠实歌迷,他几乎所有陈星的歌曲都能唱,而且模仿得惟妙惟肖。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叫上同事到那些小店的自动ok机或人工点歌的ok摊点唱上几首,以此展示自己的歌喉。他从不唱陈星之外的歌,每次都唱陈星的歌,而且每次必唱《流浪歌》和《情锁》。唱完后少不了要问问同事:“我唱得怎么样,像不像?……陈星的歌每首我都会唱!”

……

就是这样一群可爱的同事,每天开心着,累着,被领导管着,被老板压迫着。可是他们并没有办法,因为人生是残酷的。正因为这样,小马哥深深体会到打工的真谛,所以他总是会尽自己的所能帮助别人。

石泽军原来和小马哥是海朋飞的同事。那时候他是ed组长,因为两人性格有点不和,所以为了工作的事情两个人不少吵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不愉快的事情都过去了,况且,他本人并不坏。

现在石泽军又没有工作了,找了一段时间,于是急着到处打电话。

那天小马哥正在上班,石泽军打电话来了,小马哥接了电话,称之石总。

石泽军在电话那头笑了笑,道:“吊毛,现在在哪里上班呀?”

“在沙井呀。你呢?”

“我没上班,现在在找厂。”

“哈哈,你怎么也老是找厂呀?出来有多久了?”小马哥关切地问着,心里早有了想法。

“出来有近两个月了,妈的,钱都花光了。你那边怎么样?”

“还行。我这里好像在招人,要不我帮你去问下,到我们这里来上班也可以呀?”

“好呀,那等你电话!”

到了下午,小马哥确认了招人的事属实,于是立马把这消息告诉了石泽军,并找相关领导把石泽军的情况作了汇报,领导非常满意所以同意录用。

第二天,石泽军正式上班,于是两个人又成了同事。但是公司对技工的名额有限制的,现在技工的名额已满,所以石泽军只能算作火花机操作工,比小马哥低一个职称。据说工资待遇还是和技工一样的,因为他的技术确实不错且有那么长时间的工作经验。但是他本人从心底里是有阴影的。

石泽军分在另一组,每天两组人马交接工作的时候他都要和小马哥聊上一会,他明显对自己的职称很不满意,所以聊天时总是会发些感叹,可是他又不得不忍耐。交接完工作后,小马哥并没有太多可去的地方,也许网吧和宿舍能让他暂时找到快乐和归宿。到了宿舍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双拖鞋。他没有第二双可以称得上鞋的鞋了,所以那双鞋比他的脚更臭。为此他从不把它放在床下,而是把它放到阳台上,这样太阳光总能照一会儿,也许可以减少同事们的反感。可是同事们对它确实很烦了,实在臭得不行了的时候他们会找张报纸把它盖起来,这样臭气就不会飘出来了,那效果真不错。

为了那双鞋,舍友甚至对小马哥都很烦了,可是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没有说话。小马哥总是很抱歉,所以尽量晚些回宿舍,尽量早点出门。等到发了工资的时候,小马哥终于还是去买了点药——足光散,于是下班后第一件事就变成了打开水泡脚,那感觉好极了,半小时后出水的脚通红通红的,皮都皱了起来,用手轻轻一擦就掉了,露出鲜嫩的肉。于是心中充满了拥有一双不再臭的脚和鞋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