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喜欢我?”祁轶不明白,他一直觉得喜欢可以用利益来解释,就像来公司找他的那些人说喜欢他,无非是因为自己可以给他们提供钱或者权这类利益。

可程醉不缺钱,他年少有为,家世不差,他要的东西都能从两家联姻中获得,唯独喜欢他这一点对程醉来说并没有什么利益可言。

“我下贱,馋你身子呗。”程醉笑嘻嘻,道出一句梗。

但祁叔叔显然不是一般人,眼见着祁轶要把这话当真,程醉赶紧进行补救,“我开玩笑的!”

“喜欢是件很简单的事,就像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倒小怪兽。”程醉捏着祁轶的手掌,“不过对祁叔叔来说,喜欢没有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我也觉得站不住脚。”

“所以如果我说我喜欢你没有理由,那种话别说你不信,我自己都不信,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

程醉露出一口大白牙,“我有渴血症叔叔知道吧,渴血症发作的特征是身产生烧灼感,烧起来后会慢慢失去力气,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这段记忆很深刻,算是程醉不愿回想起的童年噩梦。

为了祁轶,他主动划开了早已愈合的伤口。

“我第一次发病是在三岁半,那时候是半夜,所有人都睡得很熟。因为脱力我没办法呼救,只能承受烧灼感带来的痛苦。”

“我记得那天晚上天很黑,风很大,窗户没关紧,窗帘被吹得哐哐响,我特别害怕,总感觉有什么怪物藏在黑暗里,只等我晕过去就出来吃了我。但其实世界上根本没什么怪物,那只是我的心理作用。”

程醉说着笑了一声,只是微微颤抖的手暴露了他的心情,“那天晚上我一直盼着能有个人来救我,就像我妈跟我说过的神话故事里的英雄一样,从天而降,救人于水火。不过童话故事毕竟是骗人的,没有英雄,也没有人来救我。”

“因为害怕,我忍着烧灼感,直到天亮了才敢晕过去。”

程醉闭上眼,脸色有点发白,仿佛那股害怕混着烧灼的感觉再次顺着记忆爬了出来。

三岁半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多都在父母的怀里撒着娇,他们不谙世事单纯可爱,可程醉却在这个年纪经历了一个漫无天日的黑夜,甚至连求救都做不到。

他忍着能烧碎灵魂的痛苦,硬生生挺过了那孤立无援的绝望的半个夜晚。

“前两天我不是宿醉了么,蠢到没喝血,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就发病了。”程醉深吸一口气,看着祁轶笑,“所以叔叔问我为什么喜欢你,因为我躺在地上觉得我快死的时候,叔叔你救了我。”

“就像我妈说的那些神话故事里的英雄一样。”

“叔叔是我的英雄。”

“所以我喜欢你。”

程醉之前想撩祁轶,是因为程妈说过,他们两个迟早要结婚,有感情总比没有感情要好。

现在他想撩祁轶,是因为他真心喜欢祁轶,也想让祁轶喜欢他。

程醉的眼神过于澄澈,祁轶在那双眼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祁轶有些动容,他不是瞎子,可以看到程醉对他表现出来的那纯粹又真实的喜欢,除了动容,他心里还涌出别的情绪。

那感觉又酸又涩,让他胸闷不止。

祁轶不知道这样的情绪是否叫心疼,但他听程醉描述那个经受痛苦的三岁半孩子时,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想法是想抱抱他。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但没有要求你一定要接受这份喜欢。”程醉紧张时会去绕自己的头发,但他抬起手时才想起来他已经是短发,便掩饰性地摸了摸耳朵,“当然如果能接受最好。”

程醉一通话说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撩时没觉得害羞,但这会儿剖析完自己的心意后他反而有点不敢看祁轶。

祁轶看着小少爷泛红的耳朵,心像被羽毛刷过,最后他道,“可以试试。”

程醉突地抬起头,他眼神亮晶晶,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到了什么。

“可以和你试试真的谈恋爱,”祁轶说完顿了顿,“但我不能保证结果是你想要的。”

无欲无求了太久,偶尔渴望一次,好像也不是很难接受的一件事。

大概和程醉在一起,他会明白到底什么是感情,明白为什么那些东西虚无缥缈,却依然有那么多人为了它前仆后继。

“没关系!我很开心!”程醉嘴都要咧到后脑勺去了。

祁轶能答应是程醉最大的意外,他以为这朵高岭之花怎么说都得让他追上一追,才能被他摘下,没想到祁叔叔倒是愿意主动栽到他手里。

不懂没关系,不会也没关系,他总能教祁叔叔学会。

最重要的是祁叔叔从没爱过人,他是一张白纸,程醉可以尽情地将自己染在这张白纸上,他会是祁轶的第一个人,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理。

男人都有雏鸟情结,程醉也不例外。

一想到高岭之花祁叔叔只有过他一个人,程醉就止不住地激动。

两人就这个话题谈妥,祁轶再次发动车子。

程醉爱闹,也不消停,他戳戳祁轶搭在方向盘下方的左手,把自己右手伸出来摊开,“叔叔,这回可以牵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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