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哥看兰悠萝时的眼神,以及眼中偶尔闪过的一道精光中,春心判定,兰悠萝不是单恋,她这位老哥对兰悠萝也是动了心的,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可是,人家姑娘都表示的那么明显了,老哥为毛要这么淡定的装作若无其事?

这不能不让春心想到那些小说里头,腹黑男主设计小白女主爱上自己的桥段。

老哥……你不会是在玩这一套吧?

“心心?”见妹妹盯着自己看个不住,春寻奇怪的问,“在看什么?”

春心的嘴角翘起来,一副“我懂得”的表情凑近老哥耳边小声问道:“哥,你是不是故意的?故意哄着兰姐姐主动来追你?”

这丫头……春寻挑了挑眉,她如何会猜到自己是故意将镜令留下的?当初下山之时,他就将镜令留在了房内,以他对悠萝的了解,确信她在发现镜令后一定会亲自追来送还的。

此追非彼追,只是春心说得顺口,春寻又直接领会错误了。不过,倒也不差什么,反正大致方向还是不错的。

“如果是真的喜欢兰姐姐,那可就千万不要玩过头哦,不然不好收场的。”春心两手捏住老哥的脸颊向上一扯,“到时就算你是我哥哥,我也会铁面无私大义灭亲的。”

“一肚子鬼灵精!”春寻好笑的任由妹妹的小手在自己脸上肆虐而不加制止,因为这让他忍不住想到了春心还小的时候,那时他还没有离开家,也是这么抱着春心,而春心的小手则是在他的脸上揉来揉去。

哼哼哼,不否认就是默认,果然兰悠萝被老哥设计了。春心脑筋转的飞快。要是以老妈的眼光来看的话,兰悠萝自然不是理想的儿媳人选,毕竟当初一声不响带走老哥,害他们母子分离的就是兰悠萝的父亲,更别说兰悠萝显然不是大家闺秀而是江湖女子了。

但要是论身份,确实兰悠萝是再适合老哥不过的女子,毕竟老哥已经不是普通小市民而是江湖人,不论是只知道绣花养鸟的娇气千金还是踏实能干的农家姑娘,跟老哥都不是一路人。就好比楚石头这件事吧,放在兰悠萝眼中或许只是“哦。受伤了,那就尽快养伤报仇”,可要是放在普通女子眼里。那一定是“啊啊啊,救命啊,快报官!”,或者“相公,这种人不可往来。千万要和他们断了关系”之类的。

更重要的是,兰悠萝不仅有着江湖儿女的豪情侠气,还有着普通女子的贤淑,骑的了马,洗的了衣,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他们家不是江湖世家,虽然有老哥这么一江湖人在,但爷爷。老妈,乃至于她都还是普通小市民,这样一个两者兼顾的媳妇似乎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而且,老哥喜欢兰悠萝。

“哥,你放心。我会帮你的。”春心大力的拍拍老哥的肩膀,没关系。老哥才十九岁,兰悠萝十七,他们还有的是时间,总能磨到老妈点头的。

“你少操心,玩自己的就行了。”不知道妹妹的小脑袋瓜里又在转什么年头,春寻只觉得好笑,这丫头才八岁,能帮他什么?只要有这份心就足够了。

玩自己的就行了……春心的积极性再次受到了打击,真郁闷,不就是年龄小了一点么,我看起来是八岁没错,可我里边多装了二十年呢。

算了,横竖不急于一时,要娶媳妇的是老哥又不是她,她还是先忙正事去吧。

什么是春心的正事?

那还用说么,再过几天她家就要在这府城安家落户了,她还不知道到底是住在nǎ里,附近有什么人呢。要知道,一个省心的邻居能省你多少麻烦,一个不省心的邻居能给你添多少麻烦啊。

软磨硬泡外加撒娇耍赖,春心终于磨得兰悠萝同意带她出门了。

“咱们说好,在外面不许乱跑,不许离开我身边,想要什么就和我说,千万不许自己过去,遇到奇怪的人要离的远远的,nǎ里不舒服要尽快开口……”有春心离家出走的辉煌事迹在前,兰悠萝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力图将出意外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是是是,我都听你的,你说东我就不往西。”春心点头似鸡啄米,为免耽误时间,直接推着兰悠萝往门外走,“咱们边走边说,不要耽误时间嘛。”

除了打听新家的消息意外,更重要的是,自打穿到这个世界,她还没好好的见识过这个世界呢。当初在雁余城直接从人贩子的车上了花帅哥的马,她根本就没机会好好的逛一逛,回了晔县……晔县那小得只有一条街的小县城,亏得他好意思叫“县”。如今终于有机会自己出来了,不好好见识一番这里的风土人情,她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穿来的么?

富庶就好,富庶就好。春心暗暗点头,若是个穷困的府城,百姓们恐怕不舍得一有病就问医吃药呢,估计会像在晔县时街拐角的那户人家,小感冒靠喝热水姜茶硬挺,大伤风挑最便宜的药狠狠灌几天,要不是爷爷好心加细心,他家那老太太根部不用吃药,直接出殡都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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