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因素。

再加上朝云国国都内不知死过多少医师了,难以洗净的黑褐『色』陈年血迹还积在青砖的缝里呢,如果说“因为先帝将能用之人斩尽杀绝,致使先皇后病情每况愈下,『药』石无医而逝”,也很正常吧?

更妙的是,朝云国皇后之死,还是施莺莺要做的最后一件事的基础:

她要颁布新法,提高医师的地位。

朝云皇后,也就是她的生母,正是因为请不到医师而去世的,所以这道命令还反过来占据了“孝道”的至高点,文武百官再不服,也找不到堂皇的反对理由。

更别提在医师们的眼里,这道命令还是实打实的贤明君主才能做出的决定了:

谁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谁就是贤明君主!

在大燕国的百姓们的眼里,哪怕施莺莺和他们打完了一仗,攻下了他们的国家,可这一仗造成的伤亡甚至还没有大燕国每年因家庭纷争而死的女子人数多;她被封为大燕王之后,更是亲自下田教导推广新作物,免赋税,立新法:

由此可见他们的燕王是个好人,新法要提高医师的地位?那就提吧,日常谁还没个头疼脑热的呢?活的时间一久,谁还没个生死关头打转的经历呢?

如果能提高医师的地位,改善他们长久以来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的话,在看病的时候,也能得到更好的救治吧?

在朝云国的百姓们眼里,就更不用说了,直到现在还在正常地运作着,没有决堤一次的黄河与湔山的大坝就是铁证:

这样的人颁布的法令,自然没有不拥护的道理!燕王说什么都是对的!

——从生死一线的轮回世界挣扎出来的人,能锻炼出的不仅是对危险的感知、仿佛刻在基因里的好身手、天文地理无所不包的海量知识储备,更有一副七窍玲珑心肠,让她做什么事都熨帖:

哪怕要做最恶的事情,也要享尽最好的名声。

好事都由施莺莺一人占尽,坏事也都是在她的『操』控下,由别人做的,这才是真正的大获胜。

果然不日后,朝云国的来使就越江抵达了燕王府,并带来了朝云国老皇帝的手谕:

来的人又是周明德,老熟人了。

他一进燕王府,便看到头上搭着帕子的燕飞尘正病恹恹地靠在离施莺莺不远的榻上,正有气无力地对施莺莺邀功呢:

“莺莺,我为了你可豁出去了。”

“若我来日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忘了我。”

周明德突然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有意低咳了一声,从怀中拿出明黄『色』的绢帛,对施莺莺道:

“请燕王接旨。”

“朝云国二皇子,邪僻是蹈,仁义蔑闻,疏远正人,亲昵群小。善无微而不背,恶无大而不及,即日废为庶人,褫夺皇子位,交由燕王管教,任凭处置。”*

从头到尾,施莺莺都半点跪下的意思都没有,而素来最重视礼法的周明德也权当没看见,把好好的一封决定了二皇子日后悲惨命运的废黜诏书,用话家常也似的姿态,轻描淡写地读完了。

周明德读完了诏书后,问道:

“燕王如果大好了的话,那这就回去吧?皇上还在等着禅位给殿下呢。”

“朝云国上上下下,一提起燕王的名字,谁不说一声嫡长正统,天意所归,万民所望?”

施莺莺掐指算了算时间,婉拒道:

“再等一等。”

周明德疑『惑』道:“殿下有什么要紧事,不得不在大燕做么?”

“是的。”施莺莺点点头,特别诚恳地说:

“我要等我种的新作物长出来,看看势头如何。”

“这……”周明德怔了好久,随即笑了起来:“不愧是殿下。”

“一国之君的位置竟然比不上地里要新长出来的菜重要”这件事,放在别人的身上,多半会有点天方夜谭的可笑与荒谬感,可一旦放在施莺莺的身上,便格外顺理成章。

于是他深深地望了施莺莺一眼,温声道:

“当年圣上有心试探,借黄河之事考较两位皇储,可殿下只一心写水利之事。自那时起,某便心想,这是有大才大德之人。”

“我这就回去为殿下转述,并为殿下说合。殿下觉得什么时候合适,便派卫楚来送信与我,我与钦天监算好良辰吉日——”

风华正茂的礼部尚书、未来的千古文章大家周明德,深深一揖到地,朗声道:

“——便来恭迎新帝归国。”

别说,施莺莺的确在等一个时间。

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着里,有过这样一个情节:

失忆的原主和厉无殇遇到了燕飞尘派来的人的疯狂追杀,在逃脱追杀的过程中,两人不慎坠下悬崖后,又屋漏偏逢连夜雨地赶上了暴雨。

两人随身携带着的火绒都湿透了,附近也没什么干柴。为了取暖和保持体温,他们不得不抱在一起取暖:

有了这一次的肌肤相亲在前,失忆的原主才终于和厉无殇有了发展的可能。

即便后来原主恢复了记忆,恨不得与厉无殇一刀两断,可想起他们曾经在悬崖下互相依偎过彼此,就又每每都心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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