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里很嘈杂,林时予窝在沙发一角小口抿着酒,他把袖子卷起来了,露出一小截清瘦的手腕,白得耀眼,像玉雕琢而成的,手白脸也白,侧脸轮廓分明,清冷贵气。

何欢推开趴在自己身上喂酒的女伴,吊儿郎当地走到他旁边,找了个舒适的位置靠着,笑着调侃道:“都过俩月了,还没出戏呢?”

这场酒局是何欢组的,只叫了两三个关系亲近的朋友,除了林时予,大家都带了伴。

不过他们都习惯了,林时予顶着一张光靠颜值就能在娱乐圈横行霸道的脸,这么多年愣是没闹过一次绯闻,尤爱独处,情感经历一片空白。

林时予面无表情地抵住何欢的头:“香水味太重,离我远点。”

何欢不听,又往前凑了揍,说:“明天去城西骑马呗,我刚通知了那边的马场。”

“不去,”林时予把酒杯搁在桌上,“我明天有工作。”

“别扫兴啊,”何欢说,“你今年拍的戏超份额了,给自己放放假。”

自从进娱乐圈以后,林时予两年只接一部戏,很少接代言,也不和别人争资源,代表作不多,国民度比不上三线明星,一直不温不火的。

喝得半醉的严恪打了个嗝,碰了碰林时予的酒杯,说:“上次我和我爸出去吃饭,刚好碰上了莫导,他说你拍完《风止》后情绪不太对。”

说完仔细观察他的表情,又问:“剧本有问题还是和你对戏的演员有问题,这么久都出不了戏?”

这是很罕见的情况,林时予被网友戏称为没有感情的演戏机器,无论饰演什么角色,台词讲完,机器一关,即使戏中情绪再激烈,也能马上恢复到清清冷冷的样子。

娱乐圈的大多数人对他来说都是点头之交,真正能称得上朋友的,除了经纪人和助理,只有何欢他们几个。

“没有,”林时予抬头,很平淡地说,“早出戏了,上次从墨尔本回来生了场病,有点累。”

何欢收回眼神,停下敲沙发背的手,又开了瓶红酒,说:“行了,喝酒喝酒。”

他和林时予认识得最久,严恪他们不知内情,他门儿清,毕竟他做为一个旁观者,目睹了林时予从高三到大二不算美好的初恋。

他也看过《风止》的剧本,林时予跟他家小朋友的经历,和里面的感情线太相似了。

出不了的哪里是戏,大概是记忆。

严恪带的女伴心思多,总往林时予边上挤,林时予心生烦躁,起身说:“你们喝,我出去透透气。”

走廊铺了厚厚的地毯,林时予半垂着眼,踩着上面的花纹往洗手间走,顶上暖黄的柔光落到他脸上,营生出一种安静的氛围。

有一间包厢的门没关紧,一只猫趴在门缝边,尾巴朝外轻轻地摇。林时予扫了眼它尾巴上的小块黑斑,挺像他以前养过的那只。

林时予抿了下唇,为自己的片刻失神感到可笑。

洗手间空无一人,林时予在水池前低头洗手,听到隔间门打开的声音也没在意,洗完轻轻甩了一下水。

有人突然从后方拢着林时予,握住了他的手,大拇指蹭过他腕骨的红酒渍,低声说:“哥哥,没洗干净。”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时予愣住了,抬头看向镜子,大脑一片空白。

洗手间的镜子总是照得人格外好看,陆以瑾彻底长开了,比他高了半个多头,鼻梁挺直,眼窝深邃,眼里带着无法言喻的阴郁和厌世感,很西方的骨相,犹如暗夜丛林里危险至极的吸血鬼,此时单手搂他的腰,另一只手顺着手指缝隙往下扣住他的右手。

林时予眨了眨发涩的眼,没出声。

陆以瑾见他没反应,虚虚地掐他的腰,又一点一点往上蹭,亲昵地问:“哥哥怎么瘦了?”

熟稔的语气让这几年的时光变得恍惚不见,仿佛两人从没分开过。

林时予推开他,保持了一个安距离,扯了下嘴角,说:“好久不见。”

陆以瑾站在原地,一言不发地望着林时予的眼睛,歪了歪头,笑得残忍又天真。

两人对视了几秒,林时予的手机响了,他接通电话转身往外走。

何欢大着嗓子问:“宝贝儿,你走了吗?”听起来像是喝醉了,那边掷骰子的声音一同传过来,飒飒作响。

“没,我现在过来。”林时予感觉到身后灼热的目光,加快了脚步。

那只猫弓着身子,敏捷地从地上跃起,在它起跳的瞬间,林时予下意识伸手接住,猫稳稳当当地落到他怀里,讨好地叫了一声。

确实是他养过的那只,林时予停住了,顺着毛摸它的背脊,下一刻连人带猫被拖进昏暗的包厢。

挣扎间猫跑了,趴在台上疑惑地望着这边。

厚重的门将走廊上的声音隔绝,林时予倒在沙发上,被灯刺得微微眯眼,陆以瑾压着他,一只手摸索着关了灯,低下头。

“陆以瑾,你发什么疯?”林时予侧开脸,不让他亲到自己。

陆以瑾单手握住林时予的两只手腕,按向头顶,制止住他的挣扎。

“我昨天回的国,在你家楼下等了一晚上,可是你不在,一盏灯都没有。”陆以瑾蹭了蹭他的脸颊,声音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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