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州城南的官道上,一位骑士骑着一匹骏马,朝着南面疾驰。
马是良驹,体格虽然不似北原马那般高大,但也绝对不会显得娇小,马身上腱子肉匀称,透着一股子肉眼可见的爆发力,这马臀部有着火烫印记,乃是军方专用的驿马。
骑士骑在马背上,随着骏马奔跑,身体上下起伏,他有些不放心的伸手摸了摸背上背着的一个行囊,眼里露出些许焦虑。
他叫王集青,本是南地蕲州人,自小习武,后来入伍后因身手好,再加上在京中有点关系,所以进了御林军。
御林军乃是帝王亲兵,个个不说以一当百,却也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他武灵境实力,其实只算是御林军外围,算不得其中精锐。
后来阴差阳错之下,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功绩,被薄云海看重,调到身边,当起了这位薄将军的私军。
薄云海从南方调到北地,他自然也跟着过来,本来以为要过苦日子,可谁曾想这位薄将军来到北地后,接管北地竟是难得的轻松,可以说是不动一兵一卒,如此一来,王集青倒也过了几月的舒坦日子。
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他这次被薄云海叫到身边来,看到薄云海脸上的郑重之色,心里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
大任务来了。
果然,薄云海将他叫到身边,犹豫再三,从身边箱子上拿出了一个长长的盒子,以及一封亲笔信。
“这东西十分要紧,务必亲自送到建康,交到陛下手中。”
王集青至今记着,薄云海那时的脸上有着忐忑和兴奋两种复杂的情绪。
王集青没想那么多,顺手接过长盒,小心的背在了身后,至于书信,则自仔细放入怀中。
薄云海点点头,临走时,又拿过了一枚木匣子,这木匣子方方正正,王集青只是看到后,心里就忍不住一跳。
这大小,这形状,还有从盒子中隐隐透出的淡淡朱砂味,难道是……人头?
其实作为薄云海亲卫,王集青做过不少的杀人勾当,亲手斩下的头颅也不知有多少,但是千里送人头这种事,却还是第一次遇到。
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才会用朱砂防腐,装入檀木匣子中封存?
要知道,此时的朱砂那是稀罕物件,价格十分高昂。品质好些的朱砂,甚至跟白银等值!
而檀木更不用说,建康那些喜好文玩的纨绔公子和喜好檀香的文人雅士,为了一块上好的檀木,从来都不会吝啬自己的银子,再加上此时风气,导致建康檀木风靡,压了黄花梨一头,甚至一檀难求。
可这样珍贵的两样东西,却只配用来做盛脑袋的盒子和防腐之物,那盒子中的脑袋,到底值多少钱?想想都让人恐怖!
这人绝对不会简单!
王集青心情忐忑的数次想要打开匣子看一眼,却终究没有这个胆量。
他狠狠地咬了咬牙,再不去管那挂在马背上的匣子,狠狠地抽了抽马臀,向南疾奔。
南面就是北原城了。
……
其实在王集青离开前一个时辰时间,另一匹快马已经上路,这位骑士怀中揣着的同样是书信,不过却是两封。
一封写给太子殿下,而另一封则是给建康城中号称千岁大人的李安欢。
至于信的内容,则更是不同。
写给太子的那封信,详细的将李显圣一行人来到北地后做的事情,说过的话,事无巨细的记了下来。
之后详细分析这些事带来的后果,分析利弊,末了却是语言恳切,万一事情有变,求太子保他薄云海一命!
至于给温其凉的那封信,则是只有一句话——天或将变,望君珍重!
三日后,太子最先接到了信,他仔细将书信看了一遍,细细推敲其中意味,然后脸上露出喜色,却又不知为何,喜色尽敛,化为满腔怒气。
至于李安欢,看到这信之后,脸上神色不变,只是神色淡定的将这封信随手烧掉。
而在几个时辰之后,太子和李安欢几乎同时接到传唤,至于原因,那来传唤的人却不敢多说半个字!
太子和李安欢同时来到皇帝寝宫,一进门,就看到寝宫门口处鲜血淋漓,一具无头尸体横躺在一旁,而那颗脑袋却被一剑钉在了门框上!
虽然那颗脑袋面容扭曲,更涂满了鲜血,但依然能分辨的出来,这人赫然便是被薄云海派来送信的王集青!
这般血腥场景,太子大吃了一惊,随即眼珠一转,哀嚎一声“父王”,朝着寝宫连滚带爬奔跑过去,而李安欢则驻足看了看尸体,又看了看那柄剑,微微点了点头,这才朝着寝宫内走去。
来到寝宫最里端,太子一眼就看到自己这些日子不知为何身体强健了许多的父王,正奄奄一息的躺在病榻之上,床榻下有一滩新鲜血迹,量非常大,而下方跪着的一名太医,正在瑟瑟发抖。
而在旁边小桌上,放着一只模样古朴,却镶嵌了黄金的号角,以及一封占了些许血迹的信。
“父王!”太子顾不得地上满是血迹,噗通一声跪了下来,他拉着老皇帝的手,满眼关切。
老皇帝正看双眼,那双眼睛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威仪神光,跟一个普通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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