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设计

温风丽是个有本事的人,也是个做事有板有眼的女人。她要让儿子与朱家断绝关系,需要有关方面的配合。

她不想让朱家人坐牢,也不想让他们太难堪,终究是他们把儿子养育成人。她觉得这些老农经不起恐吓,会知难而退,放弃与向磊的来往。

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只有走诉讼一途,而诉讼要看主审法官的态度。

这件事可大可小,又是有影响的事件。可以说法官如果偏向向家,会把案件向买卖婴儿方面倾斜。如果倾向朱家,会把他们当成救人性命的恩人。主办律师吴礼讲的很明确、

她不希望走法律程序,那样事情就闹大了。但是,从目前朱家态度看,很可能要走这一步。她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临时抱佛脚。

虎南县法院院长郑立教不是科班出身,在院长位置上已经干了十年。

这个人的正直是出名的,曾经因为拆迁纠纷不给县委面子,硬是给开发区下达了禁止拆迁令,而县开发区主任是副县长兼任。

时年55岁,也有自己的考虑。

当时不成文的规定是副处级56岁必须退居二线,他快到杠了。

他想挪一下位置,可以多干几年。

这个院长一直在虎南县工作,没有在古陵市干过,与向家人没有多少交情。温风丽虽然感到不好下手,还是硬着头皮找来了。

“遇到了件事儿,市里宋清明书记让我来找你。我叫温风丽,原来市人大温仁举是家父。”温风丽介绍了一下自己。

“知道,去年找到孩子的不就是你吗?你有啥事?”郑立教院长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笑了一下。他不是那种见了高官就恭敬的主儿,对干部子弟有一种天生的反感。

“是这样,我那个孩子是被偷的,又卖到了咱县虎山窝,这个情况你该知道吧。”

“这件事是公安部门侦查的,因为没有走法律程序,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只听说是捡到的,当时还挺危险。”

“那是公开的说法,其实是被那个叫黄三姑的卖给了朱家。你看看公安局的预审记录就清楚了。”温风丽把预审记录复印件递给郑立教。

“噢!原来是这种情况。咱基层办事不像外面,许多事能小则小。这件事发生二十年了,有些罪行过了诉讼时效。检察机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起诉了黄三姑,我们法院根据她后来自动收手,给预了量刑,只判了五年。”郑立教以为温风丽是因为黄三姑判刑轻,上门找事了。

“对黄三姑的判刑我听说了,应该说比较公正。虽然她可恨,后来改过自新,关不关都不会再危害社会。我想问的是偷卖婴儿有罪,买孩子的是不是同样是犯罪。”

“这件事有说法。按国家刑律规定,卖买妇女儿童同样犯罪。只是许多时候情况复杂,涉及到社会稳定。比如有些买媳妇的,他们的本意是组织家庭,只是行为不合法,惩戒的话会伤害到一个家庭。还有买孩子的,有的不能生育,有的曾经有过孩子失去了。咱们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多年,失独家庭很多。他们为了养老或者是生活的需要,有机会花钱买一个,养育的很好。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惩罚的话,本来好端端的家庭也完了。法律不外乎人情,这方面你得理解。“

“请教院长,买来的孩子算收养吗?”

“不算,只有办理了收养手续的才算。不过买来的孩子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一般情况下我们都当收养对待。”

“这种收养关系能不能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上有明确的规范。比如不履行收养义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等等。我听出你的意思了,难道你们相处的不好?”郑立教说。

“是这样的。我儿子回来了,是他们同意的。可后来他们不断骚扰,影响了学习和生活。我想解除儿子与这里朱家的关系。清明书记介绍到你,说你是个优秀的法院院长,能帮我解决。”

“这事儿怎么找到市委书记了,法律上的事还是要通过法律解决。”

“是这样的,听我爸讲你们县要进行换届选举,听说你要调到人大当副主任,怕换个新院长不了解情况,才让清明书记拉拉线,否则我要见你大院长可能连门都进不来。”

“说笑了,我这个门谁都可以进。你直接来找我就对了。”郑立教听说拟定自己当人大副主任,心里挺乐的。

他知道温风丽的父亲曾经是市人大副主任,干部调整方面消息灵通。

“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终究朱家帮我养儿子二十多年,这个情我领,也会补偿他们。只希望他们不要骚扰我儿子的正常生活,想通过法律手段解除收养关系,你看有没有可能?”

“这种事一般先由双方协商或者调解,无法取得一致的情况下才诉著法律。”

“我不一定走法律程序,更不想让他们因为这件事坐牢。我已经聘请了律师,让他们代表我与朱家人协商。如果朱家人一意孤行,我为了儿子不惜打官司也要达到目的。我请的律师是京城xx律师事务所的吴礼,你该听说了吧。”

“京城xx律师所?他们不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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