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山雨欲来

《古陵日报》发表了一篇暑名文章《浅谈我国现行收养法的缺陷与完善》。

这篇文章在回顾了我国收养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状况后,对1991年12月29日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民政部1999年5月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和建议。

其中对收养法第二十三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认为这种规定是使生父母在法律上彻底断绝了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从伦理关系上缺乏人性。

文章认为我国收养登记机关缺乏监督机制,收养人只要出具收养早请及有关材料就可以办理收养登记,而审查机关和审批机关都是政府,没有实质审查机构,没有公示制度,也没有试养期,容易被不法者钻空子。

文章建议,即使双方都同意的收养,也必须保留亲生父母的部分权力。

文章特别指出,对买卖儿童的收养把关不严。对买来的儿童没有作严格的审查,许多人把买来的儿童以自己亲生的名义被登记入户。其中举例一个婴儿刚生下来就被偷,转手卖给了它人,以亲后子女完成了登记入户。在婴儿亲生父母找到时,又以恩人自居,变成了救孩子的人。虽然认了亲,却一直以父母自居,继续霸占孩子。

文章认为,法律应赋予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权利。当送养人后悔并提出收回孩子时,应从血亲考虑,尽可能满足送养人的请求权。

这篇文章有较强的指向性。因为本市虎山找到离散二十多年亲人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几乎尽人皆知。而文章中的举例,明眼人一看指的就是这件事。

“原来那个孩子是买的,不是捡的。”所有人都这样看。

李娴已经接到女儿灵儿的电话,看到文章后怕家里人着急,回了趟家。

她告诉家里人,不管外面有什么闲言碎语,都当作没有听到。发生任何事都必须告诉她,不许家里采取任何行动。

朱孝先夫妇天天下地干活,啥风声也没有听到,没有当回事儿,只是答应了女儿的要求。

让灵儿最头痛的是如何向玉茹解释,这个丫头对家旺情真意切,经不住被背叛的打击。

未等灵儿把电话打过去,玉茹的电话来了。

“灵姐,家旺变心了,我该怎么办?”玉茹带着哭腔说。

“家旺变心了?不会吧!我经常见到他,谈到你时眉飞色舞的,那儿像是变心的样子。”灵儿说。

“是他亲口说的。开学以来,他从来没有主动给我来过电话,都是我打给他。最近一段时间,我们通话时话越来越少了,有时没说几句他就推托有事把电话按下了。昨天晚上,我给他打电话,听到旁边有女人的声音就问他,告诉我有个同学在追他,他正在考虑是否接受。我问他那我们算什么?你知道他是怎样回答的?”玉茹说。

“他说什么?”灵儿急忙问。

“他说我们只是小孩子过家家,不算事的。更可气的他一会儿竟然把那个女孩的相片发给了我,俩个人很亲密的样子。我哭了一夜,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玉茹又哭了。

“不许哭!这么没出息!天底下也不是就他一个人,离了他难道就不过了?这种人你越是软弱他越欺负你。你还不明白他为什么发相片给你吗?那是气你,是想让你重视他。你越是这样,他越会离开你。因为他觉得你软弱,没有尊严。一个没有自尊心的女孩没有人会喜欢。”灵儿反守为攻。

“我做不到!心里就是想他,不想他离开我。”玉茹哭的更重了。

“你先别哭,听我说。其实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是他那个忆佳妹妹告诉我的。原因不是他不爱你,是其它事让他不得不放弃你。这不是他的本意,是外来因素。我们还不了解旺旺吗?这个人虽然是个男人,却性格软弱,遇到事手足无措。拿别人没有办法,只能找身边人当出气筒。那个女孩可能真的想追他,他充其量是逢场作戏。不会真的爱上她,这点我敢保证。那个长相败火的女人怎能跟你相比。”灵儿说。

“什么外来因素?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不能让我知道?家旺是我公开了的男朋友,我有权力知道他的事情。他那个妹妹忆佳,你们不是不对付吗?怎么现在走到一起了。难道你们合起来骗我?”玉茹从另一方面理解。

“傻丫头!我跟世界的人决裂,也不会与你分开。这个坏蛋!我千叮万嘱不让他告诉你,结果还是说了。真不是个玩意儿!看我怎么收拾他!”灵儿气呼呼的说。

“灵姐,发生什么事儿了,能告诉我吗?”玉茹问。

“我告诉你可以,不许你着急。不解决其它的事,你们的事就没有着落。答应我!”灵儿说。

“好!我答应你。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不和家旺分开,我什么都能接受。”玉茹说。

“是这样。她妈妈对我家有成见,想独霸家旺。诬赖我外公当年是买的家旺,想以此为借口解除收养关系,不许家旺与我家再来往。听忆佳说她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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