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林修撰嘛,这五条条例虽是修了三日之久,却可称得上慢工出细活,条条可用,真是难得。我会将你的条例拿给副总裁过目,应是可以入典了。”

众翰林听了都是点头,得出了林延潮虽不擅典章,但做事却勤勉认真的看法。

至于萧良有则是不快心道,我虽然八条没合格,但有七条是学士认可的,而林延潮只有五条,可学士竟是偏心,赞许的是他?

林延潮当下道:“光学士过奖了,下官只是做好本分之事罢了。”

陈思育又拿起何洛书的看,批改后不满道:“你也是一样,六条里只有两条可用,重写来。”

说完陈思育将何洛书写好的条例丢在一旁,何洛书正要拿过,但见林延潮‘好意’帮他接过。

但见林延潮似随意地在条例上扫了几眼,突然对陈思育道:“光学士,何检讨这条例有处写得不妥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