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我鬼使神差的决定回家,然后鬼使神差的被链接到了一个假网站,损失了1700块钱,比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还多。我怀揣着卑微的倔强去学校警务室报警,被悻悻的告知无法接警,但是颐指气使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毫无社会经验和警惕意识的女大学生,说的就是我了。也许吧,我已经是受害者了,还需要你再补几刀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受的伤害还远远不够,至少生活是这样认为的。

呼……真不知如何下笔。也许是真的不甘心吧,在被学校拒绝接警的傍晚,我借了室友的单车赌气去了隔壁镇子的派出所,单薄的接警处只有一个吃着盒饭的警察,审讯一般的录了尽半小时的笔录,惨白的纸上满是我鲜红的指印,走出镇子的时候我感觉很眩晕,脑子里只有基本不会有下文的结论和他毫不耐烦的眼神。迷乱中我走岔了路,后来回想,出派出所大门时,就已经不是来时的路了。荒野无人,我顺着路灯越骑越快,心里想着哪怕遇到一个人也好。后来,确实遇到了,轰鸣的机车上有两个男人。再无知的人也明白这不怀好意。他们故意放慢速度与我平齐,一面低语,一面大笑。我用尽平生力气恨不得让自行车飞起来,他们笑的更大声了。我想我完了。截停后,他们问我要去哪里,可以带我走,又说他们也迷路了,让我带路。我脑子里只有一个荒唐的念头,我要拉着他们一起下地狱。至少一个。现在的问题是拉哪一个?如何死?你如今能看到这封信,自然我还活着。我看到一辆校车驶来,我拼命招手,车停了,那两个人逃过一劫。

其实逃过一劫的人是我。那辆车其实是去加油的,顺道救了我。那天我的同学们正在上影视鉴赏课,看的是法国电影《红白蓝》,下课的室友愤世嫉俗又洞穿世事的评论着,我突然觉得好遥远,好陌生,仿佛从地狱里刚爬回来。我跟室友说她的单车阵亡了,过阵子再买一辆给她。没人觉得异常。

近来洗澡的时间越来越长了,被水冲刷着,心里平静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