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一个超级繁华的大都市,我置身于其中,就彷如沧海一粟一样,十分的渺小,但我的心中却有着一股浩瀚的雄心壮志,带着这股决心,我迈着缓慢的步伐,不停的穿梭在人群之中。
外表形象连乞丐都不如的我,走在这个大城市的宽阔街道上,显得异常的另类,许多路人都不由的纷纷对我侧目,他们的眼神,部充满了鄙夷,嫌恶。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熟悉的眼神,在我还是当初的癞蛤蟆吴赖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这种眼神。那时的我,觉得这是一种侮辱,对我的心是一种致命的伤害,可现在,这种眼神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
如今的我,心境已然不一样了,这是一种可以忽视一切的坦然心境,不管他人如何的嫌弃我,我都无所谓,打从心底里觉得,无所谓。
我只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低着头,孤独的行走着。
然而,这个城市的疯狂,还是有些出乎了我的意料,在我低头前行的时候,突然,一辆车子横空杀出,开的飞快,刺耳的刹车声依旧没能阻止这辆车子的惯性,它还在急速往前驶,猛然间,轰的一下,低调行走的我,无故躺枪,直接就被撞飞了。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虽然我身子比较结实,但被车子撞了,还是能感觉到疼,刺骨的疼。不由自主的,我就咳嗽了起来,而,更让我没想到的是,被撞倒在地的我,不但没人扶,反而迎来了一阵凶恶的骂声:“我草泥马,走路没长眼睛啊?”
这凶恶之声,极其的霸道,我忍不住抬眼望去,发现,骂我的人,是一个发型新潮的小白脸,典型的富二代形象,在他的身后。还停着一辆车子,是一辆红色酷炫跑车,非常拉风,人与车一起,无形中就带着一股霸道之气。
来之前,我就听说过,省城很乱,不管是黑道还是白道,都很乱,人员关系错综复杂,行事作风诡异乖张,我以为,只要我够低调,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没想到,你不找事,事却来找你。
眼前这个富家子弟,一副我爸是李刚的德行,一看就是有点来头的,他这明显是利用自己的权利来耍威风,欺负弱者,而我,对于这样的人,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避之唯恐不及。
所以,面对他的斥责,我没有还口,只是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我这身子刚动一下,神经就快痛断了,痛的我身体猛然一哆嗦,忍不住的就呻吟出了声。
可是,我的痛苦换不来别人的同情,相反,还把富二代给惹怒了,他大步走到我身边,用力踢了我一脚,还骂道:“你他妈的乡巴佬,是不是碰瓷啊,想讹钱?”
富二代的语气不善,行为嚣张,但却能得到路人的认同,围观的人,都对着我指指点点。仿佛刚才我被撞了,错还在我似的。
虽然,我受惯了世间的人情冷漠,但面对这样的事,我心里也难免不舒服,忽然觉得,城市越大越繁华,人们就越冷漠越无情,相反。像韩爷爷的那个小村庄,住在里面的穷苦村民,却是淳朴与善良的。
在我神游感慨之际,红色跑车副驾驶的一名美女囔囔着叫喊了一声:“昊哥,别耽误时间了,给他两百块钱,赶紧走吧!”
富二代听完,看了下时间,随即很不情愿的掏出二百块钱甩到我身上,便扬长而去。ad_250_left();
在富二代登上他的跑车后,我从地上捡起了二百块钱,悻悻的爬了起来,然后,我颤颤巍巍的走到红色跑车的车窗边,拿着钱,丢回给了富二代,并开口道:“我不是碰瓷的!”
我的嗓子,由于喝了韩爷爷的药,再加上毁容时惨叫的声音太大,喉咙都裂开了,声音变的特别沙哑,就如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发出的声音一样。
说完这句话,我就落魄的离开了。
我不想惹事,但我也不想活的没一点尊严,即便世界都看不起我,我也要保持着内心里的这份正气,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不在乎别人的指指点点,可是,我不得不在乎自己的本性,任凭世间浑浊不堪,我依然想做到,不忘初心。
秉持着这一份信念,以及救父的决心,我一定会,好好的活着,不管面临多大的痛苦与折磨,我都能承受,没有什么事,能改变我的决心。
不知不觉,我走出了这片闹市,来到了一条小巷内。
巷子里飘荡着浓郁的饭菜香,街道的两旁基本都是饭馆小店,这就像是一条小吃街,有着各式各样的餐馆,来到这条街,我的肚子不由自主的就咕咕直叫,口水也从嘴里生出。
虽说我不缺钱,但我现在扮演的是一个从乡下来城里的打工仔,我就要演的绘声绘色,绝对不容许露出一丝马脚,所以,我不可能去大饭店吃饭,只能在这挑了一家还算比较干净的小饭馆。
然而。我这脚步都没迈进饭店的门槛,里面的店老板就把我给拦下了,他对着我凶恶道:“出去出去,我们这里不接受乞讨!”
我的形象,确实容易让人误解成乞丐,本来我就长得膈应人,穿的破烂,刚才又被车撞的躺在地上,身上实在是狼狈至极,人家嫌弃我,也在情理之中,我并不怪老板,只是抬头,眼神坚定的对他说道:“我不是要饭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