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总共三份,递给林霄一份道:“这是我跟你还有公司的合作协议,同样五年,五年内我负责你的所有活动安排。”

这是一份经纪人合同。

公司、杜月华、林霄,三方都要签署。

林霄之前的经纪人叫琳姐,不能说坏,但也谈不上多好,反正穿越过来的林霄基本跟她再无接触。

简单看了下,没有什么问题,经纪人合同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且林霄也信得过杜月华为人。

首先,因为她是许莞晴介绍的,其次,网络上关于杜月华的新闻也有不少。

亲手带出来的明星艺人有很多,只是这几年因为身体原因一直没怎么再带艺人。

而林霄,则是她事业的重新开端。

一切签约结束,林霄也算是星娱的一员了,至此跟造梦彻底了断,但恩怨还未购销。

杜月华带着林霄在公司内转悠,虽然艺人以后不会常来公司,因为要忙着跑行程。

但林霄是刚加入,总得走个流程。

边逛杜月华边说道:“签约金是两百万,因为还有五十万作为违约金,到你手扣完税大概还有一百三四十万左右,合同递交审核后就会打到你账户。”

只觉得有些恍惚,林霄算了算,五年前跟造梦签合同的时候签约费才二十万,没想到这会儿能翻个十倍。

关键是自己现在的这条件,星娱能给开两百万签约费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其实这也是星娱的一种激励手段,跟造梦打一巴掌给一甜枣的制度不一样,星娱这边就很简单,我就一直对你好,你必须学会给我感恩。

实话说,林霄确实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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