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哭笑不得地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不是都答应你了吗?

你这个渣渣,嘉德罗斯随手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件斗蓬扔给他,跟紧我。

金愣了一下,然后便被嘉德罗斯一把抓住了手腕,极其迅猛地穿梭入人群里,他的身上有淡淡的金光一闪而灭转瞬间切断了帕洛斯的魔力锁定。

躲在暗处的帕洛斯突然失去感应,不由得皱眉看过来那两个少年却已经不见了踪影,消失在汹涌的人流里。

帕洛斯:啊这。

跟人跟丢了,今晚还回去吗?市集的一处角落里,嘉德罗斯终于停了下来,而金被他带得晕头转向,一头金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看起来像是一只炸了毛的猫。

嘉德罗斯盯着那一操翘起的呆毛看了几秒,最终还是没忍住伸手把它按了下去,又揉了两下:“渣渣,把斗蓬披上。”

“啊?哦。”金晕乎乎地把怀里抱着的黑色斗蓬展开,披在身上,瞬间从阳光俊俏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神秘人。

“走吧,这斗蓬有阻隔气息的作用,不会被发现的。”嘉德罗斯也披上斗蓬,然后非常自然地拉起金的手,镇定自若地往市集中心走去。

“还有这种道具,好酷啊。”金光顾着兴奋,根本顾不上牵手这种小事。

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对方藏在斗下的尖耳朵,悄悄地染上了一抹维红。

对了,除了赫柏花以外,我还需要一种东西,是一块石头,名字叫布因石。

市集里人多嘴杂,说话声音稍微小一点就完听不清,所以金干脆直接使用心灵沟通交流,方便又快捷。

嘉德罗斯闻言回过头:布因石?

我曾在书上看到过,这种石头能让最冷的寒冰燃烧起来,化作火焰,你要它做什么?

金一时语塞,既找不出理由,又不能说出“这个世界其实是本小说”这种话,只好仰起脸,用特别可爱的表情看着他,眼睛亮闪闪的:我是从书上看到的,就是觉得以后可能会有用嘛,你看这东西的功效这么神奇,说不准哪里会需要呢?

嘉德罗斯:.....

这谁招架得住

你想要就买吧,金眸少年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反正金币都在你的空间戒指里,想买什么随意。

他看着嘉德罗斯略微僵硬的步伐,恍然大悟,难道这家伙吃软不吃硬,最受不了别人冲他撒娇?

看书的时候怎么没发现男二还有这种属性,竟然有点蛋蛋的反差萌?

总之就是非常可爱。

任由金在身后胡思乱想,嘉德罗斯面不改色地抬起那只空着的手,按在胸口上,此时掩藏在血肉骨骼下的心脏正在砰砰作响,跳动得热烈而急促。

真是要命,他想。

身为龙族未来的王,血脉最高贵的黄金龙,他本不应该产生这些不理智的念头的,他应当时刻保持冷静,杜绝一切不受控制的冲动。

但在刚刚,他突然想吻他。

布因石算是瑞亚城的特产,这种石头只有鸡蛋大小,如宝石一般晶莹剔透,呈现出一种非常美丽的火红色。

然而就是这么一块小石头,足以让一座小型冰山燃烧起来,化作水蒸气,并且燃烧的只有冰块本身,不会伤及他物,十分神奇。

金隐约记得有一段剧情是某样东西被冰封住了,无论如何都取不出来,最后是靠King灵光一闪,想起还有布因石这么个奇物,专门横渡魔鬼海找了一颗,才解开冰封。

为了避免以后再横渡一次魔鬼海,他还是现在多囤几颗吧。

“老板,这几颗布因石怎么卖?”

两个少年在人群中挤了好久,才于市集中心的一个摊位上找到这种石头,摊主是个很漂亮的恶魔姑娘,她抬起头看向两人,目光在触及到斗蓬下少年精致的五官时,白暂的脸赖上不由自主地泛起一点红晕。

“两个金币一颗,”恶魔姑娘羞涩地笑了笑,“你们需要多少?”

听到价格,金愣了一下:“埃?这么贵的吗?”

在蒂莫西大陆,价值最低的就是铜币,一百个铜币相当于一个银币,一百个银币相当于一个金币。

事实上,十个银币就足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生活一年了。

两人之前在瑞亚城最好的餐厅里点了最贵的菜,加起来也就两个银币而已,住旅店更是只花了五十个铜币。

而现在,一颗布因石竟然就要两个金币,这可是一个平民几十年的口粮啊。

金犹豫了一下,毕竟他从小就过惯了俭省节约的日子,再加上这也不是他的钱,花起来实在有点手软。

而嘉德罗斯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直接道:“你这里有多少颗布因石?我们都要了。”

金发少年倒抽一口凉气,刚要说什么,脑海里就想起了嘉德罗斯的声音:渣渣,你是看不起龙族的财力吗?金币这种东西,对我们来说只是收藏品和玩具罢了。

……行嘞,您老有钱,任性。

将足足一百二十颗打包好的布因石放入空间戒指。

金再次询问道:“对了,这位小姐,请问您知道哪里可以交易到赫柏花吗?”

刚刚做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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