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沙尘飞扬,战马嘶鸣,一队队身着盔甲、手持战刀的骑兵飞驰而过,弓箭手们手持牛皮盾,背负长弓箭袋从骑兵扬起的沙尘中飞奔而出,后面紧跟长刀和长枪步兵队,弓箭手们半跪下来,张弓搭箭,步兵队迅速列阵,骑兵们眨眼间折回,列在步兵队的后面。

军士们个个精神抖擞,随时准备投入战斗,攻城略地。

库依丽非常满意。这是她十年来努力的成果。她始终记得托合师爷爷“女人牧马耕作,男儿着甲从军”的遗训,驯养战马,扩充军队,女人必须生育,凡年满十五岁的男子必须从军。

如今,军队已经扩充到三万人,宝地西面、济水河南的耕地和更南面戈壁地面都成为阿掖子民的生活地和阿掖军队的训练地。

毛沙军队劫掠阿掖宝地、毛沙大王挥动大刀砍向自己胸前时的那一瞬间,始终是库依丽心头挥之不去的莫大耻辱。拥有了强大的军队,才能一雪前耻。

库依丽身着绿色紧身上衣、黑色马裤,脚蹬长及膝下的皮靴,立于马上,完不像一位大王的装束。她一手轻揽马缰,目视面前阵势开的军队,神情淡定,一杆银色长枪挂在马鞍上,乌黑色战马一动不动,像她的主人一样昂头凝视着整个军队,只有马鬃微微扬起。

这是赛扬的战马,库依丽为它取名黑鹰,十年来一直是她的坐骑。黑鹰的年龄已经很大了,但库依丽舍不得抛弃它,黑鹰也很卖力,依然保持着高昂的斗志,体力丝毫不输年轻的战马。

是时候了,库依丽紧闭双唇,咬咬牙,暗暗攥紧了拳头。

没人能看得见库依丽内心那团躁动的火焰燃得有多旺。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三个人。

吐哈和瓦木一左一右,副武装,以同样的目光注视着面前的军队。

中间一人,双手紧勒马缰,一身浅褐色麻布便衣,身材比起吐哈和瓦木来,要瘦三圈,马的四蹄时不时地踢踏着地面,马的主人也跟随着马的晃动轻摇身体,不像是检阅军队,倒像是在集市上闲逛,这位主人便是丹塔巴。

虽然丹塔巴的马在不时地晃动,但今天的丹塔巴已经不是当年上不了马的丹塔巴了,这些年来,库依丽下令所有男人必须从军,当然也包括丹塔巴。

如今,丹塔巴在马上已经能够驾轻就熟,虽然身体瘦弱,但也还是练了练马刀,会了一点花架子。当然,丹塔巴时常跟随在大王身旁,可不是因为他那点不起眼的花架子。

“瓦木!”库依丽叫道。

“大王!”瓦木驱马向前。

“那可是加哈木?”库依丽抬手一指骑兵阵前的一位将军。

“正是!”

“令他过来。”

“是!”

瓦木再次驱马,来到阵前。

传令官举起手中的小黄旗,一横一伸,示意加哈木前来。

军中设立一名传令官,是瓦木出的主意,他说曾经见过毛沙军队里有过类似的传令人员。库依丽觉得主意不错。确实,远处隔空对话总是不方便,传林官四处奔走传令,效率也不高,有了传令旗,方便多了。

这不,远处的加哈木见旗会意,立即策马向前。骑兵队前的步兵和弓箭手们如潮水般立刻从中间向两边散开,形成一条夹道。

加哈木从夹道中直奔而来,来到库依丽面前,翻身下马,半跪在地,施礼道:“辅将加哈木见过大王!”

“加哈木上马!”库依丽命道。

“是,大王。”加哈木转身一跃,回到马上。

“瓦木,”库依丽转向瓦木说道,“从今天开始,辅将以上将士见到我,不必下马,马上行礼便是了。”

瓦木朗声称是。

库依丽再次转向加哈木:“平日里你用刀还是用枪?”

加哈木一低头,这才意识到自己除腰挎战刀外,马鞍上还挂着一杆长枪,像自己的大王一样。加哈木一时窘迫,支吾着答道:“平日里,都是用刀,有时候……枪也很好,就练一练。”

加哈木已经二十六岁了,是加仓的弟弟,身材高大魁梧,比加仓还要健壮一些,当年,是背着抱着来到这片宝地上的,从小生长在阿掖宝地上,对父辈们的事情一无所知,只是像听故事一样听着父辈们的经历。由于年轻好胜,再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哥哥加仓的悉心指导,加哈木阿掖已经成长为一名辅将,是军中一位年轻的辅将。

库依丽听了哈哈大笑,加哈木说得没错,军中的好多年轻军士都喜欢玩枪。库依丽还专门在军中设立了长枪步兵队,劈、抡、刺、挑是长枪队的作战训练项目。

当然,枪并不是军士们上阵杀敌的主要武器,但是国中大王用枪,而且还听说当年大王就是一枪挑落叛将固提的头盔,又一枪将其挑落马下。也有人说是用手杖将其挑落马下,但手杖大王一般不用,只有在重要的场合大王才带着她的手杖,手杖是只有大王才能拥有的东西,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有,所以,年轻人们喜欢效仿大王用枪的样子。

库依丽并不在意这些,她有时倒挺喜欢小伙子们玩枪的样子。

“既然枪也很好,那要不要跟我比试一下?”库依丽抿嘴一笑,问道。

这一问,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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