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至江明市两千多公里,没有直到的飞机,熊简坐了几个小时的动车,然后才转飞机。他到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半,佩剑寒光则是用最快的快递发过来的,隔日才能到。

庄辰在出口处等他,两人也有好些年没见,远远的就看到一个束着长发,身穿国潮服饰,带着墨镜,一只手插在口袋里熊简故作高冷,气质非凡的走来。

“熊老二!”庄辰高呼着朝他挥挥手,引来周围一片路人的侧目,其中几个妹子更是驻足,好奇的看着这一切。

熊简仿若未闻,自顾自的走着,与庄辰错身时,才低声道:“有妹子看着,别叫我熊老二。”

庄辰愣了愣,好家伙,竟然开始要脸了。

可庄辰哪管这些,直接勾肩搭背,嘻嘻哈哈,惹的一众妹子捂着嘴轻笑。

打了辆车往市区方向去,因为家里住着端木云,不太方便带熊简回家,庄辰提前几个小时在家附近给他订了酒店。不过一路上熊简喊着要体验一下江明的风土人情,庄辰如今口袋宽裕,也就没有推辞,毕竟接下来要做的事,得让熊简出不少力。

二十多分钟的路程,这家伙也不知多久没有睡好觉,竟然张着嘴仰着头睡着了。

“喂,熊老二,到地方了。”付了车钱,庄辰推了一把身边的熊简。

熊简猛的惊醒,手掐着剑诀,左右环顾,看到脸色惊诧的庄辰,才放松下来,哀怨道:“我这刚做着美梦呢。”

庄辰调侃道:“你这是长期深受迫害的表现啊。”

熊简摆摆手:“别提了。”

还是老渔夫大排档,这个点正是人多的时候,好在庄辰提前和老板娘打过电话,给安排了二楼的小包厢。菜什么的都是招牌的,满满一桌子,到了就可以吃。

熊简爱酒,若是不作弊的话,他的酒量估计能顶两个庄辰,席间每每碰杯,都要说些喜庆言辞,仿佛这场酒,喝的不是朋友重逢,而是洞房花烛。

想到这里,庄辰就觉得有些好笑,凌天派的功法,以修心剑为根本。而心剑又分两种,一种是喜,一种是怒。

所谓怒剑,顾名思义就是怒气值越大,威力越大,这还符合常理。喜剑,就有些奇葩了,你笑的越开心,威力越大。

据熊简自己说的,小时候选修的是喜剑,那会儿可开心了,就算是被父亲拿着藤条满山追着打,也都一路跑,一路笑。藤条抽在身上,他就笑的越大声,导致与父亲越揍越狠。

可随着年龄的增大,烦恼越来越多,想笑也笑不出来了,这喜剑越练越回去,这也是他慢慢变得叛逆的一大缘故。

熊简一口干掉杯中二两小二,面色潮红,嚷嚷道:“庄辰,你说,躲在那个鸟地方,练一辈子有什么用?”

“好男儿一身是胆,好男儿就应该仗剑而行,路遇不平事,就得拔刀,不,拔剑而起。”熊老二醉了。

如今的世界,像凌天派这样与世无争的宗门,只顾着脚下一亩三分地,相当于过着隐世的安逸生活。在规则铁律的维护下,江湖门派之间的争斗,更是很少发生。许多人练就一辈子的武道,甚至都没有走出过山门。

老一辈的人能看透的一些事,守的住自己的心性,但是年轻一辈的弟子,怎么能忍受的住寂寞。练就一身本领,总想着出去闯一闯,否则日日练,夜夜练,有什么用。

庄辰心道:熊老二,我要的就是你这股劲。

“有这么一伙人,数百年来欺压良善,打击正道,无恶不作。”

“该杀!”熊简仰头灌下一口酒,将杯子扣在桌子上。

“好,果然是蜀山飞天剑圣,有胆气。”庄辰抱拳,一脸赞赏之色。

将喝的伶仃大醉的熊简送到酒店,这家伙还迷迷糊糊的叫嚷着,要成为匡扶正义,锄强扶弱的大侠。

......

江明市东,某处偏僻的庄园。

这幢别墅是几年前叶凯自己掏钱买的,用于和一些臭味相投的朋友聚会之用。人前是彬彬有礼的富家公子哥,能力,样貌,学历在江明市同一辈的富二代中都是翘楚。但熟悉叶公子的人都知道,私底下他玩的有多花,经常会举办一些小圈子密友之间的聚会。

然而,这段时间叶公子仿佛学乖了,不说这私密聚会,就连往常夜夜笙歌的场所,也几乎不再去。

入夜后,一辆宾利轿车驶入庄园,车灯在这漆黑的夜里,格外耀眼。两名身穿西装的保镖上前,将车门打开,叶凯下车,左右环视,吩咐同来的保镖:“你们在这等着。”

进入别墅后,一位上了年纪的妇人,上前相迎:“少爷。”

叶凯一向心高气傲,但在这位妇人面前,却稍稍放低了些姿态。虽说不至于让他恭敬有加,可因这位妇人,是娘家人,与母亲同宗同族,多少还是要留些脸面。

叶凯微微颔首,询问道:“今天还是那样吗?”

妇人面露愁色,道:“前几天不吃不喝总也挨不住,吃了一些。”

叶凯点了点头,却不是往楼上走的,而是打开楼梯一侧的小门,往地下室走。灯光明亮,地下室简单的布局,有一套沙发,一张床和一套餐桌。

在地下室的正中间,有一个高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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