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以将手中的土地卖给朝廷,这样就可以将公田法中的强行回购变为他们自愿的行为了。对于流民,各地官府尽快为他们办理户籍,同样享受我朝的土地分配。这部分自有地的用途完由他们自己决定,朝廷不得干涉。对于租借来耕种的土地,其所有权还是属于国家,农户可以和朝廷签订协议,或短期,或长期,此协议受我朝律法保护。对此各位有何看法?”

户部尚书马光祖先道:“陛下,臣有三个问题。一是农民的自有土地可以买卖吗?二是农民是否也可以向其他土地拥有者租借,而不是租借官田。三是这国有和私有的比列以多少合适?”

“既然是他们自己的土地,当然可以自由买卖,但是一旦他们将自有地卖出后,朝廷是不会再无偿地分配给他们了。第二点也是可以的,农户可以自由选择,其协议同样受律法保护,但是倘若他们所选择的租用东家因故破产,则其受到的损失官府不会赔偿,至于第三点嘛,朕暂且还没有想好,先顺其自然吧。”

廖莹中问道:“陛下,如果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由于无人租借耕种,会不会导致荒废?”

“有这种可能,不过,即便土地闲置,也一样要交纳土地税,那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其超出部分的税收甚至会高于其买卖的价值,朕认为这些地主一般不会让其长期空置吧;其次,在土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上会出台相关条例,来杜绝土地的荒废。”

贾似道也言道:“陛下,老臣有个建议。”

“师臣请说。”

“土地变革牵涉面太大,当日老臣也只能在两浙西路试行,陛下的变革更胜于公田法,老臣以为不可一下在国实施,当在某一路试行后再逐步向国推广。”

“师臣之言甚是,朕的想法和师臣一致,所以在条件成熟时,朕会从福建路试行。”

“福建路?在理。”贾似道笑笑。

“以上是朕对于土地所有制度的设想,各位爱卿还有何看法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