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这一天楚晚宁睡醒下楼,难得看到温凤眠还在餐厅里吃着早餐。
阳光落在大理石桌面前穿着白色衬衫的年轻男人脸庞上,立体的五官令他脸上的阴影显得深刻,几天没有面对面见面,这个男人好像变的更加好看了。
楚晚宁落在餐厅门口的脚步微微停顿,犹豫了半秒钟,还是走了进去,如常的坐在了温凤眠对面。
佣人们早就察觉到了这些天她和温凤眠的暗潮汹涌,鱼贯的将准备好的早点放在她面前,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
早餐是三明治和奶油鲜汤,楚晚宁刚切了一片三明治放进嘴里,就听到对面男人已经放下了餐刀,他站了起来,然后转身从餐厅里走了出去。
门外传来了管家的轻声问候声,然后便是温凤眠从容的脚步声,逐渐远去。
门口聚集着的女佣试探着看了进来,见她依旧无动于衷,互相对视一眼,摇头叹息。
恐怕是觉得她真的是无药可救,事到如今还不跟温凤眠服软道歉。
简短的吃了一餐,楚晚宁换了换了衣服,就打车去花店了。
花店的老板娘是个中年美国女人,她一开始是作为卖花的花店员工应聘成功的,可能是因为形象关系,那一天过来卖花的人竟然比往常多了不少,后来女老板又挖掘了她收银的技能,让她做了几天收银员。
后来还是让她重新去卖花了——
因为老板娘发现,作为女员工的她比作为收银员派上的用处大多了。
最近不是什么节日,一星期卖出去的花也没前几天一天卖出去的多,傍晚,老板娘出去吃饭,留她一个人看店,楚晚宁应了一声,答应了。
这个时间段买花的客人不多,楚晚宁在收银台前坐了一会儿,闲着无聊,就套了手套,去处理一批刚进货的粉玫瑰。
玫瑰花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很受欢迎的,楚晚宁拿着剪刀修剪玫瑰上的尖刺,忙碌了一会儿,就听到门口传来一道风铃声。
是有客人来了。
她赶忙摘了手套抬起头,看到一名穿着黑色连身包裙的年轻女人从门外走进来。
她常年跟在温凤眠身边,一眼就看出来,这名年轻漂亮优雅的女人,非富即贵。
身上那件连衣裙,虽然看不出牌子,但是不到十万恐怕也买不下来。
女人妆容精致,朝她看了过来,笑的很明媚,“能帮我包一束花吗?我等下想送给一位友人。”
楚晚宁询问了一句:“您好。是女性朋友吗?”
她顿了顿,轻笑着摇了摇头,“是男性朋友。”
楚晚宁看了一眼她白生生的小脸脸上略显羞涩的笑意,心下已经了然,她推荐了一下店里卖的最好的红玫瑰,声音柔软:“大马士革红玫瑰是我们店里最受欢迎的玫瑰花,如果您送给您那位朋友,他一定会明白您的心意的。”
“咳。”女人轻咳了一声,对他道,“我其实不想这么直接。”
原来是暗恋。
楚晚宁点了点头,“那我推荐一下荷兰东青,尤加利红,茵芋,还有粉玫瑰,这些花互相搭配起来好看,而且寓意也好,粉玫瑰的话语是初恋,尤加利红的话语是恩赐,都是很有寓意的。”
女人果然很快就被她说服了,替她挑了两朵刚刚剪好的粉玫瑰,楚晚宁利落的将花抱了起来,看着女人甜蜜的抱着花离开了。
结完账,将钱放进抽屉,店里很快就来了新的客人。
楚晚宁没有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
忙碌了一整天,楚晚宁收到了现结的工资,她告别了老板娘,然后一个人出门吃了一顿快餐,回去的路上,她算了算这些天积攒下来的钱。
老板娘开给她的工资是一天一百美金,算是普通收入,她再攒一段时间,就可以从温家搬出去了。
以温凤眠的脾气,他迟早是要跟她大发雷霆,把她从温家踢回楚家去。
而聂湘云看到她被温凤眠赶出来,恐怕就要张罗着给她相亲。
好给楚家再赚一笔。
其实以她在温凤眠身边这么多年的资历,也没必要做这么辛苦的活儿,只是她现在年纪小,又没有文凭,温凤眠不给她上学,她以后离开他,还是得上大学的。
就算沦为普通人,也比过去那些年活得好。
她恐怕再也爱不上什么人,也不想沦为聂湘云联姻的道具,普通的过一辈子就好了。
一路这样思考着,很快就回到了温家。
温凤眠竟然还没有回来。
大概今晚也不会回来了。
这些天他早出晚归,甚至不回来,不知道是住在哪里。
“楚小姐,要吃点东西吗?”
佣人迎上来,接过了她手上的大衣,楚晚宁摇了摇头,道了一句:“不用,我睡觉了。”
她从小被温凤眠娇宠,生娇体弱,连杯水都没倒过,现在外出打工,就算是卖卖花,回来也累得够呛。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习惯这种生活。
她起身要上楼,就听到身后传来了管家的声音::“大少爷,您回来了?”
楚晚宁脚步轻轻一顿,不知道带着什么心思,忍不住回头看身后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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