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赶往现场,闫立新、马剑走在前面,慕云、张山和治安队的几名警察紧随其后走向案发现场。

&ep;&ep;还是那个棚户区。

&ep;&ep;只是案发地点位于棚户区的东南方向,但直线距离跟孙玉柱生前所住的地址不超过800米,可谓是邻居。

&ep;&ep;“我们结合部的治安队接到报案,说有本村村民举报,这个民房里面发现尸体。住在旁边的这家邻居发现死者家里漏水,水都漏到了马路上,但是敲门很长时间都没人开门,就叫来了村部里负责修水管的师傅,俩人联系不到户主,但看到门没锁就进去想先把漏水的地方堵住,结果一进大院就看见了死人。他们直接打了治安队的电话,结合部治安队第一时间提交给我们和辖区派出所的同志,他们马上就到了。”

&ep;&ep;“给结合部派出所打电话,让他们不用过来了。”马剑吩咐张山道,张山立刻照办,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

&ep;&ep;说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案发现场,这是一处民房,民房的门口源源不断的往外冒着清水,水已经蔓延到路上,形成了很多积水。

&ep;&ep;民房的面积不大,是用红砖垒砌而成的,一眼望去和这附近破落的情景融为一体,唯一特殊的,就是这个民房的门前站了十几个身穿治安制服的警察,和三个身穿刑警制服的警察。民房里面,死者马老大躺在地上,身上的衣服全都被鲜血染红,因为院子里地势较高的缘故,水管的破裂并没有把水染到他身上。法医用记号笔把他死亡时的姿势画在地面上后,便将他抬到了担架上进行初步尸检。

&ep;&ep;见马剑等人过来,刘明直接汇报道:“马队,死者身上的衣服有被撕扯的痕迹,指甲缝里提取到人体皮肤组织的残留,初步推测在生前与人发生过争斗。死者身中20刀,其中19刀为轻微划伤,分别在肘部、面部、头部和腹部,初步鉴定是死者生前有格挡所致,致命伤在颈部,被尖利器斜插入左侧颈部,扎破了左侧颈动脉。”

&ep;&ep;张山看着死者这张脸,道:“队长,这个人的确是马老大。”

&ep;&ep;他微微点头,治安队的闫队长道:“我看这个人长得很像内部协查通告里的“马大”,就第一时间告诉你了,如果确定无误的话,这个案子就正式移交给你们并案处理了,剩下的细节我会让小安给你们的人做交接。”

&ep;&ep;“辛苦了老闫。”

&ep;&ep;“成,走了。”走了正常的流程之后,治安队的人便离开了现场,张山抽调了外勤组负责追查马老大的警力来到现场协助痕迹队他们做勘察。

&ep;&ep;“报告队长,在现场发现了死者衣服上的纽扣,应该是在打斗过程中被撕扯掉的。在村口的垃圾堆里,我们发现一把被埋起来的带血的水果刀,上面有指纹,法医刘主任说刀具和死者伤口的切面吻合,怀疑是杀人凶器,指纹和血迹会回去做提取和化验。”

&ep;&ep;马剑冷冷的看着躺在担架上的死者,此时的他没有同情也没有怜悯,因为现在掌握的证据已经充分的证明了马老大和马山两个人狼狈为奸,迫害残疾人和拾荒老人,虽然说一名凶手的死亡会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的困难,但马老大也是死有余辜。

&ep;&ep;张山认为,马老大的死应该是马山所为,而法医做完鉴定之后所得的结论也认可了这个观点。凶器上的指纹、院子里的血脚印、现场上残留的毛发和死者指甲缝的人体组织dna均为马山所留,马老大的死亡时间是3小时之前。可是马老大和马山不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吗,而且二人还是表兄弟的关系,是什么原因让两个潜逃的杀人犯反目成仇乃至兵戈相向呢?

&ep;&ep;马山对于这一代的监控录像十分熟悉,在潜逃之后很轻松的又一次的摆脱监控范围,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同时也证实了马剑的观点,那就是从始至终,马山都没有离开乌市!

&ep;&ep;根据现场的勘验和作案情景模拟,技术队给出了分析结果道:“马山应该是在屋子里面和马老大因为某种事情发生了分歧,所以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情急之下二人在院子里发生打斗,马山拿起刀子要捅马老大,马老大情急之下拿起一把榔头朝着马山丢过去,结果被马山躲开,榔头刚好砸破了水管导致漏水。在失去武器的情况下,马老大不敌他这个表弟,在抵抗一番之后还是被马山找准机会一刀捅进了脖子。”

&ep;&ep;“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张山在会议室插话道:“在马大的身上,我们发现他钱包里的钱没有了,只剩下几张银行卡和身份证。而且钱包上也有马山的指纹和马大的血迹,我觉得马山杀了马老大以后把他身上的钱都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