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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如种子破土,不争自然消亡!

认识欧阳长治的第一天,罗明珠有了注重自己外表的意识,缠着罗刚要了点零花,在业务员的推荐下,买了一堆自己也叫不出名字的化妆品。那天晚上,罗明珠翻来覆去,夜不能寐,那个笑脸始终漂浮在脑海的半空,想起来就觉得很温暖。突然哑然失笑的罗明珠不好意思地躲进了被子里,没一会又爬了起来,凌晨的时候爬起床写了一封情书。

“请原谅我的唐突和直接,我只是怕会错过你。

回想起今天和你见面的情节,到现在还心悸不已,我明白,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其实在此之前,我也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就像我不相信会遇见你一样。

才认识你一天,我就已经失眠了一个晚上,糟糕,感觉从此就此要栽在你手里了。于是我又花上几个小时来让自己清醒,清醒到只剩下一个愿望,执子之手,将子拖走,你若愿意跟我走,我必和你长相守!

你愿意走近我一步吗,就像我愿意走剩下的九十九步那样?”

写完之后,罗明珠大为吃惊,没想到平时写篇作文憋出屎尿都憋不出一个字眼的自己,竟然也有文艺细胞,也能写出一气呵成的情书?

欣赏完之后,罗明珠将信纸叠成了一颗心的形状,就像把自己那颗怦怦直跳的心,放进了信封里。

正准备用胶水封起来的时候,罗明珠又将信纸拿了出来,喷了一点刚买的香水,确定一切OK之后,终于用胶水黏上了封条。

才一天而已,这种喜欢的感觉就再也无法掩饰了,既然如此,那就不如直接大胆地说出来。

认识欧阳长治的第二天,一夜未眠的罗明珠早早起了床,花了几个小时擦脸描眉抹口红,结果去上学的时候,被学校保安堵在了校门外。

不上就不上,干脆逃课算了,顾不上学校保安在后面大声叫喊,罗明珠开始肆无忌惮地朝着马路对面跑,就连听到身后保安叱骂声都像是在为自己呐喊助威。

等到急不可待的罗明珠揣着这封情书跑到了学校对面的高中,才发现对面的校门没开,于是只好在校外徘徊了又徘徊,一直等到校门打开。

中午休息的下课铃声终于响了,来势汹汹的学子一下子涌向了校外,罗明珠使劲儿垫脚都没有看到欧阳长治的身影,于是决定去学校里面碰碰运气。

今天是一个人来的,连闺蜜袁福爱都被蒙在了鼓里,想想,还真有点小紧张。

罗明珠在校园里一顿闲逛瞎找,操场上,食堂里,挨个儿地找,没想到,生活真的可以如此美好,想了一个晚上的人,今天真的就这么轻易地在校图书馆遇见了。此时此刻,真想感谢一切,感谢逃课,感谢图书馆,感谢生命,感谢世界。

欧阳长治正从图书馆门口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本由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所著的《小王子》,下图书馆楼梯的时候,双眼突然被一双手捂住了。

“猜猜我是谁?”

一个略显稚气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呢喃软语,吹得他耳朵痒痒的。

欧阳长治愣了不到一秒,反正不是罗兰!于是伸手摘下这双蒙住自己眼睛的手,转身一看,原来是罗明珠。

“嗨!”

罗明珠今天显然盛装打扮过,亮红色的裙子很打眼,眉毛特意花成了蜡笔小新样,嘴唇上还特意涂上了与年龄不符的唇彩,粉嘟嘟的让欧阳长治立马联想到了梁朝伟在《东成西就》中的香肠嘴造型,特别是那脸蛋,涂上腮红就像煮熟了的大闸蟹,通红通红的。

“你是来找你姐的吧?”

没想到可以这么近距离地看着他,还是单独的,此时眼里心里除了欢喜还是欢喜,欢喜的罗明珠忍不住绽放一个温暖的微笑,狡黠地说道:“不,找你。”

“找我?”

欧阳长治很意外地笑了笑,这里的意外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是对罗明珠突然找自己感到意外,更意外的是,这一切早在罗兰的意料之中。因为就在今天早上的时候,罗兰特意过来告诉自己,说罗明珠应该会找自己,如果不喜欢她的话,就不要搭理这个妹妹。而此刻,欧阳长治突然很想感谢罗明珠,如果不是罗明珠的话,恐怕罗兰也不会主动找自己搭话吧。

“对,找的就是你。”

“有什么事情吗?”

“有件大事。”

“哦?”

“我要追你!这事大不大?”

“我会当做你在开愚人节玩笑,因为我未来可是你姐夫。”

说这话的时候,欧阳长治不自觉地红了脸。

“可她不还是没答应,对吗?”

“但迟早会是啊。”

“可我不这么认为。”罗明珠瞄了瞄欧阳长治手上的书,把手中的情书塞进了书里,继续说道:“小王子更应该爱的是狐狸,而不是玫瑰。玫瑰花浑身都是带刺的坏脾气,你一旦把心交给它了,就等于把自己的命交给了它的脾气。”

“哦,是吗?”

欧阳长治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书,以一个长辈的口吻说道:“既然你看过,那你应该知道,小王子迟早还是会选择回到自己的星球,守护着他的玫瑰。知道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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