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质量高,还能玩玩爱的鼓掌!
趁着人和酒菜都还没上来,孙录德又说了一些娼妓,也就是贱民的地位等等,让秦奋涨了不少知识,直叹这明朝的贱民也不好当啊!
早在太祖时期便规定了,娱乐从业者必须统一戴“万字符”头巾,腰间应系特制的“褡膊”,娼妓着“角冠”,穿赤褐色的坎肩。唉....老朱真是辛苦了,为这些人的穿着操碎了心。
最坑爹的要求是,娼妓和其家属,只能穿毛猪皮鞋,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上街只准在街道左右两边靠边走等等。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沦落风尘,家男丁都是绿帽子,我就服了。老朱,你好棒。
最具有特色的还是,这娼妓还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必须要官服出具文书证明,才能持证上岗,不然人家窑子青楼还不敢收你,收你那就是逼良为娼!
不得不说,在这点上,老朱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心思也算缜密。把勾栏合法化,严格控制上流源头,逼良为娼的事也就少了。
只不过到了现在,流民多了起来,卖儿卖女的不在少数,很多娼妓都是家里父母、兄长逼迫其签字画押,从而走上了失足妇女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