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什么生死与共?尽欢公子跟师兄????

脑子里回想起桃林挑战,胡言笑了,尽欢公子说的生死与共应该是刚才出去师兄救过她吧,尽欢公子怕没有面子才这样说的吧!。

“当当当!”尽欢忍着激动的心情,嘴角都要飞去眉毛上了,轻轻敲了两下门。

“进来!”声音清冷,却让人听不够。

尽欢深吸一口气,面带微笑,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踩着模特步向屋子里进军。

在桌子上摆好饭菜碗筷,看向闭着眼睛在矮榻旁蒲团上正打坐的傅仁笙,“阿笙可以吃饭了。”

傅仁笙猛然睁开眼睛,“你怎么在这,出去。”

尽欢依然保持微笑,“我帮小胡言给你送饭,阿笙吃饭吧,一会儿凉了。”

傅仁笙眉头轻皱,冷声再度赶人:“饭送完了你可以出去了。”

尽欢心里腹诽,难道她还不够绅士,进屋之前她都敲门了,公主不都喜欢绅士吗??阿笙怎么还是这副死德行。

幸好自己脸皮够厚,如果是个承受能力弱的,估计现在都已经哭死在乱葬岗了,难道阿笙不喜欢绅士这个路数的???

不过他越是这么冷傲,她就越觉得有挑战性,她真的好喜欢阿笙这副生人勿进的模样,好似是在说离我远点,莫挨老子那么近。

尽欢面容一转,脸上露出一个黏糊到不行的笑容,眼睛还不断的眨啊眨,比青楼里的老鸨笑的还要献媚,“呵呵呵,阿笙,长夜漫漫,你是不是觉得很是无聊,不如让我给你唱歌曲吧。”

傅仁笙明显脸色已经不好。

尽欢却觉得有希望,最起码阿笙没有直接一掌给她轰出去,说明对她还是有希望的,自己定要好好表现,可——她好像不会唱歌!

穿书之前她每日往死里练武,还真是没听过什么流行歌,不对!她老爸常哼哼的好几首她都会呀,随便拿出一首那都是绝唱,都是经典。

阿笙定会喜欢!

尽欢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跟傅仁笙勾肩搭背的模样,自信的从袖口唤她的装逼神器,金丝大环刀扛在肩上,轻撩头发,“阿笙,期待我的舞台吧。”

尽欢好似觉得光唱还不够,她记得追星的小姑娘们都喜欢唱跳俱佳的明星,于是自己打着拍子,扛着金丝大环刀身体慢慢扭动起来,表情更是极其自信。

尽欢坚信,自己现在就是丹霞山最靓的崽,可事实那舞姿在傅仁笙的眼里,就如一只大蛆被一刀扼住了脖子,在原地不断蠕动,唯一不同的是,这只蛆长得还不错。

“呢哼,我要开始了哦,

“ 你想呀想,咳咳咳!盼呀盼,哎呀,起高了,等等我在找一下调,呵呵。

盼望……什么什么的初恋,

我望呀望,看呀看,

那什么重逢你的笑颜--”

这一嗓子下去,虽然歌词有点乱,但尽欢好似找到了某些迷之自信,声音更是放开了。

“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

那一夜,我伤害了你。”

……傅仁笙震惊的眼角处青筋乱蹦,眼角抽搐,这辈子估计眼睛都没有瞪过那么大,坐在那里如冰雕石化了一般。

桃林外上空无数鸟儿翅膀被折了般,噼里啪啦掉了下去,这一嗓子比徐二白的臭脚威力更甚。

胡言回去左想又想,觉得还是应该过来看看,尽欢公子为人热情,别被自家师兄的冷脸给吓到了。

可是刚到桃林小院外,就被吓得差点魂儿都自己跑了,他听见了什么,看见了什么?

胡言震惊的都不敢相信自己眼睛,这是什么厉害的绝世武功,真是太有杀伤力了。

“那一夜,你满脸泪水,

那一夜,你为我喝醉”

胡言在桃林外捂着耳朵,终于知道是什么这么有杀伤力,嘴角狠狠抽搐不停,似乎不敢相信,这竟然能是人类发出的声音,简直太要命了。

不过这歌声他实在欣赏不来,突然觉得他找师兄的事情其实也不是很急,况且师兄都让尽欢公子在他的房间唱歌,这歌词——呵呵呵,没想到从来不苟言笑的师兄喜好这种调调的,呵呵!

他——他还是换个地方吧,于是把二十几年在不周山上的所学几乎全部用上,以最快的速度,逃命一般离开了桃林。

“那一夜,我与你分手,

那一夜,我伤伤伤伤害了你”

此刻整个桃林附近方圆百米内除了尽欢与傅仁笙,几乎无一个人或者说一个能喘气儿的活物,他们都已经以超越自身极限的速度逃离,栖息在桃树洞里多年的松鼠,家都不要了,只为保命。

丹霞山弟子舍内,众人一个个毛骨悚然,头发倒立地坐在自己的床上,颤抖着声音。

“刚才那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把外面的老鼠吓的纷纷四散跑开,跑得慌不择路都跑进宿舍了,不过它们就腿脚发软像中了毒一样。”

“这声音虽然恐怖了些,但要是隔三岔五来上一阵,估计咱们整个丹霞山,永远都不会再出现一只老鼠的存在。”

“隔三差五?”

“那我宁愿死?”

“跟刚才的声音比起来,我宁愿被恶妖抓起来蹂躏,这到底是哪位宗门弟子在唱歌,属实太恐怖了,歌词恐怖,歌声更恐怖。”

“这歌词,是炫耀自己伤害了谁,还是欲求不满在报复?世风日下啊!”

“其中一个最小的弟子双手颤抖的摸着心脏,口齿不太利索的道,“老鼠真可怜,我更可怜。”

……

“那一夜,我举起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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