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
我睁开眼,阳光从半卷的羊皮帘子下面溜进来,投下撑帘杆的细长的影子,静静地铺在床前。
这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阿妈每次搭起蒙古包,都会把门开在东方,就是为了迎接这从太阳核聚变中发出的电磁波,经历八分半的漫长旅程,到达草原的这一刻。
八分半,是多长来着?
这里没有分钟,没有时刻,只有一袋烟,一锅水开,一顿饭的时间,以及永无止尽轮转不休的白昼和黑夜。我爱黑夜与白昼的分界线,此刻的太阳还在地平线下,然而她的光芒,经过大气层的折射,提前染红了天际。是的,我爱这时刻,爱到难以置信几年前的我还要日日睡到日上三竿,我更爱这阳光,对于许久前出门涂抹防晒霜的行为,更只有一声嗤笑。
那个是谁,以夜猫子自诩还沾沾自喜?我不记得了。
对太阳的崇拜刻在了所有仰天地鼻息而生存的部族里,漫长寒冷危机四伏的黑夜,明亮温暖充满生机的白昼,交替而来,或许就是远古神话中善恶之战的最真实最直接的原型。不过,现在还不到听故事的时候呢,那要等到傍晚牛羊归圈,篝火生起,老萨满穿上缀满铜铃和彩布条的衣服,敲着蒙牛皮的双面鼓,边跳边唱起颂扬天神腾格里的歌谣,切下大块大块的肉送进火堆作为祭祀,最后,他会听到神谕,以朗朗上口的歌谣的形式,传达给部落的众人。
萨满教是很有趣的原始宗教,萨满是人与神沟通的媒介,通神后,神会回答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大到明年的雨水,战争的凶吉,小到牛羊的产崽,孩子的取名。萨满通常还是部落里最多才多艺的歌舞家,最浪漫的诗人,最高明的医生,最杰出的星象家,有一些老萨满,还要兼任成为最睿智的预言家,最雄辩的政治家和外交家。
在萨满的歌谣里,我慢慢学会了这个游牧民族的语言,古蒙语,在我来的那个世界应该都已经无迹可寻了吧。四年的时间,我终于弄清楚了我现在何朝何方,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对不对?
请神的仪式结束后,阿妈会抱着我坐在篝火旁,听老人拉起马头琴,唱起英雄的传说。阿妈高高的个子,眼睛明亮得像清晨的露水,她曾经是草原上的第一美人,歌里唱到,父亲在呼伦贝尔草原上迎娶她的时候,马队排到了天边,百灵鸟齐声欢唱。她随父亲征战多年,曾被敌人俘虏,生下了大哥术赤,她并没有受到失贞的指责,相反,她的忍辱负重是最高的荣誉。在这份荣誉的照耀下,连同术赤也没有被人看轻,他依旧是父亲的嫡子,我的大哥。
是的,在这草原上,生存才是最大的忠诚,什么贞洁什么烈女,都是狗屁。
阿妈有些老了,细纹爬上了她的额头,却让她更加威严,爬上了她的眼角,却让她的笑容更加慈爱。哥哥们都大了,跨上了战马,举起了刀箭,只有我还能享受被阿妈抱在怀里的特权,就连最小的哥哥拖雷,刚刚六岁的他也只能忍住羡慕的眼神,故作坚强地拒绝母亲的怀抱,挺直腰板与同龄的孩子在泥水里摔打滚爬,把额角的伤疤当作勇士的勋章。
阿妈很忙,不能抱我的时候就把我交给三姐姐,她叫阿喇海别吉,我知道,她是日后的监国公主,在父兄四处征战时举掌粮草,现在的她,温柔安静,秀丽的眉宇透着睿智威严,我从不敢惹她生气,只是乖乖地坐在一旁,看她鞣皮子,缝衣服,挤马奶,蒸奶酒,拿木杵搅拌锅里的酸奶,用煮饭后的余火慢慢熬成奶渣,再压成小饼,用绳子穿起来晾成奶干。
她会把浓浓的奶渣挑上一点,放在我嘴里,做为我乖巧听话的奖励。
谁知道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呢?
大姐姐在刚生出新草的时候出嫁了,这是我来这里后亲眼目睹的第一个婚礼。她嫁给父亲的好兄弟,那个人高大威武,乱糟糟的胡子和头发连成一片,笑的时候能震起飞鸟,用一只手掌就可以把我托到半空。我抓住大姐姐的衣角呜呜地哭,我不想温柔的她这么早嫁人,还是如此凶恶的人,大姐姐百般哄我,最后没了耐心,恐吓我说,如果我再哭,她以后就再也不回来看我了。
然后她也哭了。
最后,她涂了胭脂,穿上嫁衣,送亲的马队蜿蜒到天边,我手里抓着炸得金黄的奶果子,哭得稀里哗啦。三姐姐没有责骂我,轻轻把我的眼泪擦干净,但是她不知道我心里的事,永远不可能知道。
总有一天,我也要嫁给一个父亲一样骁勇善战的的勇士,然后像母亲一样,管理掠夺来的战利品,其中包括夺来的女人,我要让她们俯首顺从,共同劳作,然后,以太阳般的慈爱,抚育成群的子女。
不,我做不到!
我第一次开始怨恨自己的命运。
有如此多的人都遵循了社会的规范,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结婚生子抚育后代,在这土地上骄傲而卑微地生存,成为一个生生不息的循环。
可我,一定要成为那循环中的一部分吗?
我享受着父亲的庇护,母亲的慈爱,却拒绝长大后延续他们的生活方式,是不是很自私?
对,就是自私。
当然,这个论断所附带的些许自责并没有困扰我很久,在广阔无边的草原上,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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