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习惯了默然,习惯了悄无声息,姜与没有任何的反应,仿佛一个机械而精美的木偶,美则美矣,却美得毫无生机。
稳住身形之后,姜与的目光也不曾偏移半分,依旧盯着地面,公交车很快停在了站台面前,停车时发出一声鸣响,姜与这才抬起头,跟随着人群缓缓上了车。
程让跑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他回头,身上还隐隐停留着俩人撞在一起时的触感,他静静地看着姜与面无表情的上车。
白色的衬衫,蓝白的牛仔裤,高高扎起来的马尾,明明是那样素净又冷漠的女孩,可依旧让程让莫名的品出了一丝倔强又冷傲的气质。
就像嶙峋崎岖的夹缝里生长出来的野花,旺盛又勃发的生命力,那样昭然而又强大倔强的存在,惊鸿一瞥就会被吸引。
光看一眼你就知道她有很多的故事,像时光夹缝里存在的宝藏阁楼,可你也清晰的知道,那些故事她从来都不与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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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这么说,那你们什么时候开始勾搭上的?”余漫很好奇。
程让凉凉的睨了她一眼:“什么叫勾搭,会不会说话,我们是正常的自由恋爱。”
“好好,自由恋爱。”
余漫回答的相当敷衍,忙不迭的继续问:“你们到底怎么好上的,说说呗,满足满足我的好奇心,让我也吃个瓜开心开心。”
“这事说来一言难尽。”
程让蹙了蹙眉有些不太想说,但又耐不住余漫在旁边使劲撺掇。
“表哥,你就说说嘛,”余漫是真的好奇,“我以前一直觉得像你这么自恋的男人,肯定眼高于顶,不是绝世的天仙美女都入不了你的眼,结果你悄咪咪的背着舅舅和舅妈找了个女朋友,还是我的经纪人,这莫非就是天定的孽缘?”
“孽你个头啊。”
程让把贼兮兮靠过来的余漫往旁边推了推,继续说:
“怎么说呢,也不是非她不可,高中的时候是有过些心思,但是后来知道她有男朋友,我就放弃了,直到大学之后那点心思才重新活络起来。”
“不是吧,姜姐高中就有男朋友了?看起来不像啊。”余漫很震惊。
程让低垂着头,看着余漫轻挑了一下眉梢:“其实就是个误会,那是她一个……”
犹豫了一下措辞,程让缓缓说:“……关系很好的朋友。”
姜与高中时候的成绩很好,经常在年纪前三,而年纪第一则是被林楚言给垄断了。
姜与跟林楚言不仅关系很好,两个人还是邻居,经常一起上学放学。
高中时,程让撞见过好几次,他们两人走在一起,哪怕什么话都不说,可是看的人总是会莫名的觉得他们之间的气氛很融洽。
是的,融洽,不是男女朋友之间的那种温馨甜蜜,也不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之间的那种亲密无间,比普通人要亲密些,可是又远远达不到恋人之间的亲密。
那时学校里很多人都在传姜与跟林楚言在一起,毕竟两个人成绩好的逆天,再加上长得又比较出众,两个人经常走在一起,流言蜚语自然而然就传了出来。
可是当事人好似恍然未觉,从来都没回应过,或者说他们两个人根本就不知道学校里的传言。
林楚言和姜与是同一类人,他们都不爱说话,不喜欢跟同学交流,经常自己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刷题看书,很少跟身边的人说话。
除了好成绩,他们两个人在学校里的存在感几乎等同于没有,时不时就会被班级和同学下意识的摒弃在外。
那时初始的惊艳过后,程让再次遇到姜与时,就看到了她身边的林楚言,打听一番得知两个人的关系,他自然也就放弃了。
只是后来会偶然想起,觉得有些遗憾,上了大学之后,他运气很好的跟姜与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大学时,程让参加了学校广播站,有次姜与在图书馆捡到了个手机,就送到了广播站他让帮忙找一下失主,两个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重新开始有了交集。
后来又得知姜与根本没有男朋友,跟林楚言只是好朋友,他那点心思就越发不可遏制的滋生起来。
要说这男人其实骨子里就带着那么一点犯贱,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心心念念的想,越想就越忘不掉。
后来有次无意中在学校有个名叫‘跳蚤街’的群里看到姜与发消息,说要买个二手电脑,程让立刻就把自己新买的电脑给挂了出去。
没过多久,就有些好些人来加他QQ,他都没搭理,直到晚上十点的时候终于等到了姜与。
那时他绞尽脑汁,使出了浑身解数,终于把自己的电脑买给了姜与,还成功的让她陪着他打了一个月的游戏。
程让从小很讨人喜欢,说起话来又一套一套的很会哄人开心,撩了姜与一个多月,他能清晰的感受到姜与似乎对他有些好感,于是就打算在他生日的时候跟姜与表白。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姜与明明答应的好好的,一定会去参加他的生日聚会,结果晚上人根本就没来,直接放了他的鸽子,让他被室友嘲笑了整整一晚上。
再后来……
程让叹了口气,忽然不想回忆了,越回忆越闹心。
“别呀,表哥,再说说呗,后来呢?”余漫着急的推搡他,“怎么就没来呢?你们后来又怎么分的?你别卖关子呀,我这听得正起劲呢!”
“……”程让抬头看了余漫一眼,一言难尽的说:“你就不能给你表哥我留点尊严吗,非要扒那么干净?”
“说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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