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秋至的时节,山沟寨迎来了一件稀罕事——陆老残捡来的那个痴痴傻傻的野小子,竟然成亲了。
破败不堪的院门上的大红喜字,莫名的带着一种荒诞的感觉。
想起昨天的婚礼,山沟寨的村民们,依然有些恍惚,总感觉这事儿实在是太不真实了。
“那姑娘,别看长得水灵,八成跟傻子一样,脑子有问题。”六婶儿非常不谨慎的断言道,“不然怎么会上杆子的非要嫁给陆傻子?”
“六婶儿说的是。”一个小青年极为认同六婶儿的观点,笑了一声,又有些酸溜溜的说道,“不过,就算也是个傻子,可单凭那长相,那陆傻子也真是走了狗屎运啊。”
“嘿……你们说,那陆傻子整日里傻的厉害,吃喝拉撒都不懂,昨晚上他是怎么洞房的?”说话的人极为猥琐的笑了一声。
众人一顿哄笑。男人们笑的最是大声,那些老娘们儿,自然也不介意,跟着大笑。唯有一个新嫁来山沟寨的小媳妇,脸上红了一下,也是忍不住笑。笑了一阵,那小媳妇问六婶儿,“六婶子,这陆傻子,是怎么傻的?”
“咳,天生的。”六婶儿说道,“那陆老残是个哑巴,一辈子没娶亲。十九年前,在落烟山上捡回来一个男婴。你六叔跟陆老残逗趣,说这孩子是野地里捡来的,就叫陆野吧。陆老残本指望着陆野能给自己养老送终,没成想陆野渐渐长大,竟然是个傻子。整日里就跟没了魂儿似的,痴痴傻傻的,屎尿不知。陆老残也是心眼儿好,没舍得丢掉,就这么一直养着。”
那小媳妇这才明白,哦了一声。
又有人问道,“那新娘子哪里来的?不是咱这一带的吧?没听说谁家有这么水灵的姑娘啊。”
六婶儿道,“这事儿我问过石头镇上的一个亲戚,说是前些天陆老残领着陆傻子去石头镇上赶集,刚巧碰上这姑娘。这姑娘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应该是远路来的。肯定也是脑子不好使的,不然怎么就是看了那陆傻子一眼,就非要嫁给他呢?唉……”六婶儿又叹了一口气,“一个哑巴,养了个傻儿子,本来就已经很可怜了,偏偏又娶了个傻媳妇,真是造孽。一家子可怜人,不提他们了。说起来,你们听说没有,陆三儿家的那个丫头,成了落烟宗的内门弟子了。”
相较于傻子成亲,村民们对于修真者的兴趣更大。
陆三儿家的丫头陆媛凤,六岁的时候,被落烟山脉深处的落烟宗修真高手看中,带去落烟宗学习修真。不过十年时间,竟然已经达到凝脉期,成了落烟宗的内门弟子,这样的资质和际遇,自然会让许多人羡慕、嫉妒。
修真,是每一个普通人最大的梦想。
村民们议论着陆媛凤,议论着落烟宗那些飞天遁地的修真高手的时候,陆老残已经在自家的农田里劳作了一上午。
儿子成亲了,陆老残却高兴不起来。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那个叫林再的姑娘,为什么就非要嫁给自己的傻儿子呢?
这事儿透着蹊跷。
可要说那姑娘没安好心,另有所图吧,又不大可能。毕竟自家家徒四壁,除了这三亩薄田和四间破旧老屋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原本陆老残是拒绝了这门亲事的,事出反常必有妖,陆老残不放心。可那林再却说能治好傻儿子的病症,这才让陆老残犹豫起来。更何况,林再看似随意的徒手将一个鸡蛋大小的鹅卵石捏成粉碎的举动,更让陆老残不敢再拒绝了。
这个林再,是一个修真者。
对于世俗人而言,修真者,绝对是不能得罪的。
林再说了,她不希望山沟寨的村民知道她是个修真者。
至于原因,陆老残不清楚。
眼看着日头高挂,到了吃午饭的时候,陆老残便在自家田里摘了些青菜,回了寨子里。
推开自家破旧的院门,陆老残看到了坐在院子里的一棵槐树下闭目养神的林再。林再穿着一身灰布衣服,像个男人一样束着头发,俊美的一张脸蛋儿,犹如一块儿精雕细琢的璞玉。
陆老残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低声说道,“阿巴阿巴。”
林再睁开眼,长长的睫毛扑闪了两下,略有不满道,“知道你回来了,别阿巴阿巴了。”哼了一声,看到陆野手里的青菜,又道,“做饭去吧。”
陆老残应了一声,一头扎进了厨房。
林再抬头看看天,秀眉微蹙。
湛蓝天空,万里无云。
当真是个好天气。
“到底是为什么?”林再轻声呢喃,良久,呼出一口气,起身回到西间。
新婚的大红喜字依然贴在墙上,房间里的一切,虽然简陋,但大多都是崭新的。不过,即便如此,依然还是难掩一股子骚臭味儿。
门窗被林再打开,凉了一上午,依然难免异味。
林再皱着小鼻子,看了一眼站在房间里,裤裆里湿漉漉的陆野。“嘿!还真是傻的厉害,竟然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站一上午了。”
陆野看起来十八九岁年纪,双目无神而空洞。若是躺在那里,简直就跟一具死尸无异。看着眼前的陆野,林再沉吟良久,呼出一口气来。
世事无常,天道轮回。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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