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不足为虑!”
卜银阳伸出保养的非常白嫩的兰花指,指着王子默说道:“鲁匪余孽,与鬼修为伍,修炼妖术假装阴阳大境,实则法力不及六神中境,我等莫需顾及,只需铲除余孽,生死不论!”
瘴地不乏毒虫猛兽,虽不及昆虚那些领主级实力强悍,但能在极光下存活的,也差不到哪里去。
相反,若论智力,瘴地内的猛兽当属第一!
骆驼峰处在黑森林外围,距离瘴地更是有着百里之遥。数百年来,三合庄春种豆谷秋打猎,瘴地内的猛兽似乎也遵循着某种约定,很少逾越雷池到瘴地外觅食。
东北风在黑森林上方盘旋呜咽。
吹跑了惧寒的候鸟,给郁郁葱葱的树林换了身衣裳,还调皮地牵着散漫的太阳从东方高空挂起。红日变白,大地的温度却越来越冷。唯一不变的是瘴地迷雾,不管风有多烈,迷雾始终盘踞不散。
浓郁的血腥味儿沿着东北风划好的路线潜入瘴地。
人类的味道,王子默的战绩!
仿佛这气味是解开约定的密码,瘴地内的猛兽竟从神榕的庇护下走出来,沿途躲避着极光的绞杀,纷纷聚集在瘴地与黑森林的交界处。
寒风更甚。
几只牛犊大小,身披黑斑纹的金毛锯齿虎抖着耳朵,黑亮的鼻头微微耸动,仰头嗅了嗅,悄悄潜入黑森林,远远地盯着围成半弧状的二十余人。
它们很聪明,知道这里是人类战场,遂耐心的等着,等着坐收渔翁之利。
只是那个身体发光的男人让它们忌惮,刺眼的蓝白光与瘴地极光很像,仿佛随时能够撕裂时空,将它们卷入混沌中绞成碎末。
深秋将去,隆冬降温。
天气虽冷,王子默却急的满头大汗。
距离丹田璧越近,越能听到震耳欲聋的轰鸣,越是感觉到訇然寸断的痛楚。
远远地,王子默心神感觉自己的丹田像个快要熄灭的太阳,暗红皴裂不断蠕动,偶有几束蓝白光迸射而出。
不消片刻,龟裂如岩壳般的丹田璧便阻挡不住炽热的熔岩,上面竟出现筛网状的孔洞。
这种孔洞一旦出现,便迅速链接蔓延。
王子默清楚地意识到,若是丹田破裂,这幅身子是远远承受不住能量乱流的。
他仿佛一只蚂蚁,围着巨大的火球不断奔波。
一边将露出来的蓝白光引出体外,一边用身体里残存的阴阳灵气修复破裂的丹田璧。
即便这样,他还是对外面事情一清二楚。
为首的那个卜银阳是个典型的伪娘,比三合庄的胖哥还嘴炮。那兰花指捏的,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初时王子默以为他们的到访跟自己没关系。
当卜银阳指着自己,说是什么鲁氏余孽的时候,顿时想起了金城的黑衣女子,暴跳如雷,心里塞满了不干净的话,跟弹幕一样飘来飘去。
自己明明姓王,叫王子默。
哪个里面也没个鲁字!
怎么就成鲁氏余孽了呢?
若是声音相近的两个字,比如汪,或者旺,也就罢了,但王和鲁氏八竿子打不着的读音,声母不一样,韵母更不一样,更别提声调了。
而且这个“鲁”字是从老匹夫嘴里吐出来。
他刚才曾对自己掀起浓烈地杀意,好像杀了他的儿子,又碾死他的孙子,让他绝了后似的。只不过这杀机随后消散于无形,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说了个“鲁”字。
这是要借刀杀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