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金陵的第四天,闫忽德梁依旧没有消息。
第四天,狼王没了音讯,弓者倒是来信,约摸意思就是自己要去办件私事,到金陵的时间要延后,可能一个月后也可能两个月后。
“侯爷,那野人你是哪里找来的?”
仲西侯在吃饭,他是剑客,也是武夫。他吃的东西不少,种类却不多,也就那酱牛肉饼,熟牛肉片,十来个水煮鸡蛋,一大碗的青菜豆腐汤,一盆糙米饭。桌上还有一小坛的射洪春,仲西侯吃饭的时候是不喝酒的,这坛酒,是天琴在喝。
“十年前我第一次来金陵,从角斗场买下了他。”
“他是奴隶?”
角斗场中有斗鸡斗犬也有斗人,斗鸡斗犬人是没法去分辨它们的表情的,所以,斗人总会更令看客兴奋。
闫忽德就是这么一个奴隶,被用来相斗的奴隶。也就是这么一个奴隶,引起了仲西侯的兴趣。
“十年前的小梁就同一头獒犬一般,一头没有主人的獒犬,逢人必咬。”
他的眼睛里充满的是对人的憎恨,他会毫不留情地斗杀他的对手,用最血腥的方法。
“侯爷买下了这头獒犬?”
“难以驯化,可若是獒犬被驯化成了土狗,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仲西侯当了这獒犬的半个主人,獒是最可怕的犬种,也是对主人最为忠心的恶魔。仲西侯喜欢这样的人,他买下了闫忽德梁。
买下小梁,仲西侯做的第一件事,是带上他的剑,带上闫忽德,毁了那角斗场。他们释放了所有奴隶,把奴隶主丢在奴隶包围中却不让人伤害他。这是仲西侯做的第二件事,他想让闫忽德明白,暴力,永远没法真正去解决一件事情。
这个道理,仲南燕告诉仲西侯这个道理后约摸半年就西去,仲西侯犹豫了很久也怀疑了很久,小仁为善,大仁误国,仲南燕对待有过之人的所为谈不上仁,为何会由心告诉仲西侯,暴力,永远没法真正去解决一件事情。
“有些事情你还没到该知道的时候,小梁有他自己的世界,自然,我也信他对我绝对的忠诚。”
曲天琴听不明白,仲西侯摇了摇头,他夹起了最后一块熟牛肉,他吃了两碗饭,第三碗饭也剩下了一半。“一下子什么都知道,只能满足一时的好奇心,真正能记住,一百句里能有三两句已经不错。”
弓者来信中还提及了一个人,听雨剑主,仲西侯微微苦笑。听雨剑主对他人而言是江湖中另一个销声匿迹的传说,可对仲西侯而言,不过是分隔两地各自长大的表家兄弟一般。
二十九年前,舞雩剑败给了听雨剑,知道这件事的,怕也没几个双脚没踏进棺材板了。
天琴放下了酒碗,她皱眉不悦,明明想更关心侯爷,更知道一些他的事情,被仲西侯一说竟显得自己和街边厚唇长舌的妇人没啥两样。
曲天琴同样不明白,花满西城的仲南燕,除了荣耀,在他眼中输赢、生死,并不是无关紧要。仲南燕是如此,那仲西侯又会如何?
她坚信侯爷心怀不夜城,就同侠客小说中那些游历天下的大侠一般,忧国忧民。可这终究是曲天琴的一厢情愿,若这事情告诉她的兄长,只会让傻大个哈哈大笑,不管曲天琴信不信,反正她那傻大个的兄长,不信。
在仲西侯这么一出闹剧后,整个金陵城,算是起了小小波澜,有那么些沸腾。
“听说了吗,花满西城仲南燕的后人仲西侯来金陵了······”
“传闻是不是真的,他一剑击退仲家四小鬼?”
“我还听说他把葛千秋的布衣甲给破了······”
“肯定是真的,要不然怎么会说寻医桃花仙,问剑仲西侯呢。”
酒楼茶馆,金陵之地的江湖人对仲西侯开始议论纷纷。这是仲西侯想要看到的,他没有带剑,他把剑交给了一妇人,一三棱凤眼的妇人。这妇人是不起眼的,然她的名号她的名声,在这天下占有一席。
这妇人的本名基本没什么人还记得,但只要提及“鬼婆娘”,但凡江湖趣闻听多了,或有点阅历的,都知道这么一号人物。说这妇人天生丑陋,蓬头垢面的会让人以为是刚从坟地爬出来。
但就是这么一个丑得让人觉得上辈子造孽不浅的妇人,却是个铸剑养剑的好手,久而久之关于鬼婆娘就开始流传这么几句,“静巷铿锵,暗夜寒光,美衣黑妇,妙抚剑伤”。
自然,名声在外的人时间久了就会有怪癖,更不提一容貌丑陋不愿见人的鬼婆娘。
她的确很有名,慕名向往的人可以挤爆整个朱雀广场。
可知晓她,且有所往来的,普天之下恐怕也就五十来人。自然,仲西侯是其中一人。既然鬼婆娘在金陵,那怎能不把爱剑交与这妙手巧匠好好保养。
而这一日的仲西侯,穿了一身宽袍扎紧了袖口,头发用簪子束了起来。这么一身打扮舒适简单,在如今江湖怪人聚集的金陵而言这身打扮也是不起眼的。
然仲西侯这么一身打扮在他自己看来却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如一云外野鹤行立鸡群。
这几日他会在金陵掀起更大风雨来,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是不夜城主,更是天下有名的剑客。他来临城,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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