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丝教给她的一些专有名词,还有些不熟练。
“合同里有三个规定:
第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不得泄露工厂内部信息。
第三,不得偷盗、打架斗殴。
以上三条,但凡有触犯的人,轻则扣除奖金,重则开除并送到警察局。大家听明白了吗?”(注1)
女工们赶紧都站好,齐声答到:“我们明白了,夫人!”
“很好!多琳,把合同发下去。”卡罗把因为紧张而颤抖的手藏到身后,若无其事地来回踱步。
爱丽丝说了,如果紧张,怕别人发现,就来回走一走。在工厂里,经理来回走动,管理工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谁也不会把这个怀疑到卡罗紧张这方面来。
女工们阅读着自己的合同,虽然有的地方不认识,但她们能看懂自己的周薪和工时。
爱丽丝给女工们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上午八点到晚上七点,中间有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和两次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每周工作六天。
在这个劳工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以上,都是家常便饭的时代,这是相当有人性的工作安排。
与此同时,在所有人都没有使用过缝纫机的情况下,爱丽丝给女工的周薪是十个先令,裁缝则是二十先令,这令大家非常惊喜。
注1:1823年的《厂主与雇工法》(该法威胁要把违反合同的工人投入监狱,但对老板只是罚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