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分,爱丽丝出了事务所,坐上了每天准时来接她的马车。
“小姐,直接回家吗?”马车夫问道。
“不,今天去皇家学会。”
皇家学会紧挨着金融街,去一趟也不耽误什么。
马车缓缓走了起来,爱丽丝拿起那本《弗兰肯斯坦》,看了起来。
她每天都很忙,平时还需要看一些机械类的书,最近的差分计算器,她也买了一台,每天对着手册摆弄。
是以爱丽丝能够分给这本小说的时间,极少。
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几个月还没看完一本小说,是非常少见的,尤其还是字数并不可观的小说。
爱丽丝记得,自己曾经追过一本书,从初中追到了大学,和那本书的字数一比,《弗兰肯斯坦》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不过还是没看完……
爱丽丝一边低头看着书,一边吐槽自己的劳碌命。
“就像有人在荒凉的
路上行走,
满怀着恐惧,
回眸一望就向前,
不敢回头。
因为他知道,
有狰狞的魔鬼
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爱丽丝读到这恐怖的诗的时候,马车停了下来。
“这么快就到了?”时间上可不大对劲啊,爱丽丝才看了两页书。
“小姐,有位先生……”
爱丽丝顺着车窗往外看,一身白袍、气质卓然的阿尔法先生,正站在马车旁。
爱丽丝打开车门,“阿尔法先生。”
“原来真的是您,雪莱小姐。”阿尔法先生温和又欣慰的笑了。
他看向爱丽丝手里的书,说道:“您也喜欢这本书吗?这真是太巧了,这本书我可是反反复复读过十几遍呢!”
爱丽丝手里的书是合上的,她的拇指横在她所看到的那一页纸上,把书隔成了两部分。
阿尔法仅仅看着她拇指以上的书的厚度,就说道:“就像有人在荒凉的路上行走,满怀着恐惧,回眸一望就向前,不敢回头。”
“是这一句,对吧?”
爱丽丝有些惊讶,看来阿尔法先生真的把这本书看过很多遍。
她点点头,“没错,这本书非常有趣。不过我没想到,您会把它反反复复看了十多遍。”
“多么令人向往,不是吗?”
令人向往?
恐怖科幻故事,一般不会有人向往吧?
爱丽丝的眼神变得诡异,深深怀疑这位阿尔法先生,是个反社会人格。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载我一程吗?我要去埃迪夫人家。”
爱丽丝只好点点头,“当然,我的荣幸。”
两人坐在车上,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这时候,他们在街上看到一个小麦色皮肤的男人,戴着水晶单片镜,礼帽下还有一个长长的辫子。
东方人!
这时候能出国的东方人可是凤毛麟角了。
阿尔法笑看瞪着幼圆鹿眼的爱丽丝,好心的解释道:“这是东方人,您应该没见过,我曾去过他们的家乡,那是个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爱丽丝点点头,“那是个令人向往的地方。”
“说起来,东方人大多数并不信奉宗教,他们似乎认为自己是神。”
认为自己是神?
我怎么不知道?
爱丽丝好奇的看向他。
“他们把自己的身体,叫做五脏神庙,这样说起来,难道不是每天吃饭,都是在供奉神灵吗?”阿尔法先生煞有介事的说道。
嗨!我当是什么呢!
爱丽丝觉得没趣儿,大家不都说吃饭时祭五脏庙吗?这只能说是生动的比喻。
“是吗,听起来真是别具一格。”内心吐槽完毕,爱丽丝眼里带着新奇,这样说道。
阿尔法先生饱含深意的看了她一眼,“也许人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灵媒,也说不定呢。”
不知怎么的,爱丽丝恍惚间感觉阿尔法的眼睛飞快闪过一抹银白色的光,等她要细看的时候,这种光芒就消失不见了。
“阿尔法先生,埃迪夫人家到了。”马车夫的声音传了过来。
“愉快的时光总是短暂,雪莱小姐,再见!”
“再见!阿尔法先生。”
爱丽丝松了一口气,疲惫的说道:“先回家吧,我有些累了。”
下车时,爱丽丝把那本《弗兰肯斯坦》拿起来,准备放回书架里。
和这样一个神棍喜欢同一本书什么的,敬谢不敏。
“你回来了。”卡罗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前几天,她在希尔太太的陪同下,配了一副金丝水晶眼镜。
“妈妈,这是什么?”
茶几上摆着几个小礼盒,爱丽丝走过去,拿起一个看了一眼——是一个漂亮的珊瑚手串。
“那是瓦伦小姐送过来的,今天有去东方的汽船回来,她的朋友给她带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这些新鲜玩意儿都是年轻女孩儿们喜欢的,卡罗没那种孩子心性,倒是不怎么感兴趣。
爱丽丝把礼盒挨个打开看了看,的确都是东方特有的东西,“卡米拉,把这些摆起来,看着真精致!”
家乡的东西的确让人怀念,爱丽丝把红色的珊瑚手串戴了起来。
这时卡罗放下报纸,把眼镜摘了下来,“现在的治安可真差,又有人失踪了。”
爱丽丝走过去,拿起报纸,看到上面有一个寻人启事,底下还有警局的标识。
失踪的是一个煤矿主,名叫斯蒂文·马南,今年三十五岁,正是一个男人的黄金时期。
不过仅仅是失踪一个人,而且还报了警,爱丽丝相信,短期内这位马南先生的家人,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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