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芙蓉李下,不见不散(八)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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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陷入绝望。他想自己就是那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蟊,一块版,证实了这点,她根本看不上他,也不想再见他。
这,让他清醒。他开始刻意不去想她,刻意让自己死心。
把心思重新投入李园的打理和雕版的学习。这一生,也许除了妹妹,只有李园和雕版能够陪伴。
大学时,他也曾喜欢过一个女孩。高挑的身型,白净的脸蛋,说话温柔,笑容甜蜜,仿佛一个天使降临人间。
那时的他,依旧内敛,但是单纯得以为只要有爱,只要他真诚,这个女孩一定会感动的。
初恋,让人无所畏惧。
他开始疯狂的追求。
悄悄跟随女孩,在食堂,观察她爱吃什么;在图书馆,了解她爱看什么;在球场,知道她爱看篮球赛……她爱吃辣,喜欢重口味;她爱看小说,喜欢文学名著;她爱看球,喜欢运动男生。
喜欢一个人,得先了解她。她的喜好,完全不和他一样。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喜欢,我也可以喜欢。我也去吃辣,去看名著,去学打球。
邹明煜以为,这样可以积累一些话题。靠着这些共同点,他以为这样就可以去亲近她,可以信心百倍地表白。
时隔一段时间,他认为已经准备好,托人送份信,请她出来。
出门前,他还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球衣球鞋,带上两本莎士比亚的名著,他刚看完,想借此和她交流下。再提上一袋的葡萄,据了解,是她最爱吃的水果。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预想着各种过程,各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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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地点,选在球场不远的一个长亭。邹明煜早早先到。
约摸过了十几分钟,约定的时间,可是过了三四分钟,还没见那个女孩的身影。
再过个十几分钟,邹明煜有点急了,难道是临时有事,不来了。
坐不住,来回走了起来。
他不死心,接着等。
再过个十几分钟,来了个女孩,走近一看,是她的舍友。一见面,她直接告诉他:她不想来,出于礼貌也不想爽约,回了封信给他。
这女孩把信递过去,没多说别的,也没理邹明煜其实还有话想问,自顾自地转身,只听一声偷笑,便匆匆消失了。
邹明煜突感不妙,赶紧打开信,只见信中,并无文字,画了一只肚子肥大,嘴巴张得大大的癞蛤螅
明眼人都看出来,这女孩想表达什么。
邹明煜一下瘫坐在地。
从小到大,他都成绩优异,老师和同学们都喜欢他。还会主持、唱歌、画画,也算多才多艺。
他从来就不知道输是什么滋味,只知道自己设定的目标,总是能一一达成,即便不是最好的那个,但总会有所收获。
可这次,他彻彻底底地输了,很惨,惨得,对方都不愿意露面,不愿意留一个字。竟然拿一个丑陋的活物,反馈他。
“在她眼前,我就这么差劲?”邹明煜反问自己。
爱面子的他,没有死缠不放,直接找那女孩问个明白,但是又不甘心。后来通过其他同学的帮忙,间接打听到一些她的情况。
原来,那女孩,也是农村出来,但是,不信命,想要找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改变身份,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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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书看球,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是已经目色到一个人选,她在想着各种法子,接近那个目标。
原来,那些所谓的清纯、秀雅,都是装出来的,骨子充满了铜臭味。她哪会看上他?有貌有才,有个屁用?能换名牌包?能出趟国?
搭上一个有钱的公子哥,其貌不扬,没有涵养,只要他肯为她花钱,分分钟钟,可以让她得到她想要的任何东西。
这样成就感,满足感,邹明煜的那些情情调调怎能攀比?根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能上天堂,干嘛和你这个种田娃扯上关系?
不露面,自然是不想让你邹明煜影响到她的勾人计划。
初次喜欢一个人,只是表象,却因为这份纯粹的喜欢,让你不自觉地延伸各种想象,还是按着自己的喜好添加。
当被无情果断地拒接,再加上真相的天差地别,又有谁,不受伤?这,不是失恋,是撕裂的痛。
邹明煜真真正正地痛了这么一回。没有人会知道,他退学,除了那次意外,其实还跟这个女孩有关。
太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他总觉得知情的那几个人,都在隐隐地笑话他,“竟然喜欢这样的人!真是眼瞎1
他横不过自己,他甚至恨自己,丧失自己骄傲多年的倔强、自信。
他想彻彻底底把她忘掉。虽然,他并未和她有过什么,而她,也并未真的值得如此。
当时的决定,看着很草率,只是一场胆小的逃离,却也因为换了环境,让他有了重新展望的希望。
情场失意,生意场得意。
得失之间,有时只隔着一个切换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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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婚年龄,再加上他把李园打理得风生水起,村里的大叔大妈,姑娘们,不少盯了上来。
大叔大妈跑来打听加做媒,不是自家女娃,就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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