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们都是签了契的,不管是死契还是活契,都是“格式合同”,条款非常单一,“在贾府期间就是贾府的人,生是这里的人,死是这里的鬼”,主人说了算,奴仆本身是没有权力的。这种情况下,丫鬟们的前途命运存在五种情况。

第一种是买卖,是连卖身契一起转让的意思。小丫鬟们都比较便宜,在不同的富贵人家也互相流通,问起来都是香菱那样的说法:年纪小,都不记得了。

第二种是“和离”。袭人是没有名分的侍妾。袭人因为做事认真仔细忠心,是贾母给贾宝玉的,比贾宝玉大了好几岁,是以丫鬟的名义行着照顾甚至管束的责任,跟贾宝玉“试”之后,行驶的是代妻子的职务。

林黛玉称呼袭人“嫂子”,不是说她知道贾宝玉跟袭人发生了性关系,而是说袭人管的真宽,外人已经这样称呼她了,这里也有嘲讽的意味。封建时代,知识封闭,也没有生理课,男女互相都不了解,一个十二三的女孩,没有出嫁,没有见过男人的身体,也没有看过春宫图,每晚都有丫头陪睡,她也只认为袭人等是贾宝玉的陪睡丫头,怎么可能想到他们发生了性关系呢?想象力都有出发点,林黛玉脑子里还没有这方面知识,她肯定想象不出,所以她吃醋的对象是薛宝钗的“金玉良缘”、史湘云的“麒麟姻缘”,而不是袭人之类的“睡在一起”。

等薛宝钗或者林黛玉明白过来之后,没办法对付已经成为丈夫的贾宝玉,也会对付“陪睡”的袭人。这种同时被拥有的仇恨,是不死不休的。贾宝玉是一对多,他无所谓;但是对于女人来说,只能一对一,铲除异己就是自发行为。更何况,主子打死了丫鬟,大多都没什么事,换成谁都会像王熙凤对待尤二姐一样。不管是贾琏还是贾珍,都没有年纪大的侍妾,要么被平和地逐出了,要么就死了,贾府的庶女们都没有亲生母亲。即使现在,感情伤人、杀人案件,也大多是女性对女性,男性对男性。不管是林黛玉还是薛宝钗,贾宝玉都不可能为了他们驱逐或者杀了袭人。

晴雯骂袭人说“连个姑娘也没挣上”,这里的姑娘是指林黛玉、薛宝钗、“三春”,都跟姨娘一样,是二两银子,袭人这时候还没有二两银子。平儿被叫平儿姑娘是说王熙凤每月给她二两银子,但是一直不给她姨娘的名分。坐实了名分就要分给实权,包括瓜分贾琏,比如一个月正房几天,姨娘几天,都是有规定的,不给名分,平儿就是陪床。

第三十二回贾宝玉表错情时,袭人“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马上就知道不是对着她说的,说明她很清醒,袭人的留下并不只是表面上跟贾宝玉的约定,应该是已经与王夫人达成共识了。平儿虽然是被王熙凤选中的,但很有可能也是从贾琏屋里出去之后又回去的,只是没想到王熙凤那么厉害。

袭人很可能会在大婚之前被逐出,这是保命的法子,也是贾母和王夫人之类一致的共识。作为过来人,他们心里都明白。袭人越是对贾宝玉好,越是“夫人”的打击重点。袭人一向对待贾宝玉足够细心体贴,得到了王夫人和贾母的肯定,如果袭人被逐出时贾府还没有倒亡,非常有可能会给卖身契加上卖身契等价的银子,让她自愿离开,平和地离去,而不是金钏、晴雯那样被驱逐。

第三种是升级,平儿、秋桐、赵姨娘那样,成为侍妾、姨娘。秋桐是王熙凤对付尤二姐时候,贾府递过去的“一把刀”,王熙凤不能下场去做、去说的事,秋桐去做去说。因为秋桐是王熙凤的立足之处,没了秋桐,王熙凤也会很快玩完,秋桐和王熙凤是利益捆绑的,他们“一体两面”,这就是为什么秋桐会成为姨娘,平儿不能。

赵姨娘是秋桐一样的人,平儿不是。平儿说是助力也可以,但她与王熙凤立场一致。平儿是“锦上添花”,是做到足够大,才需要有人分担工作,小企业都没有那么多副职(姨娘)。平儿只能是个侍妾,这里只写了一个,贾府如果足够大,她可能是四个——皇后下面的四妃。

贾珍、贾赦、贾蓉都没有写姨娘,是因为他们的姨娘没有用处,不需要脸谱化,而不是说富贵人家的公子都没有姨娘、侍妾,他们的事里也用不到秋桐这样的姨娘。秋桐与平儿的区别是,秋桐与王熙凤表面有矛盾,但在大事上实际利益目标一致,秋桐也得力;平儿在王熙凤和贾琏之间平衡,并不能做到为王熙凤一人所用,也就无法起到对付尤二姐、打击贾琏的作用。他们都是为了自己,但立场不同,也就下场不同了。秋桐比平儿升得快且急,也会比平儿死得快且急。

第四种是死亡。金钏是投井死的,晴雯是病死的,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被驱逐。驱逐的意思就是没有返还卖身契,出去就是“黑户”,不能“见人”。

金钏求饶的时候说:“我再不敢了。太太要打要骂,只管发落,别叫我出去就是天恩了。我跟了太太十来年,这会子撵出去,我还见人不见人呢1

当时的社会环境对人的认知是非常单一的,在贾府做工的人就是主人的孩子,不管是女儿、孙女还是更低的辈分。这种情况下,出现了问题被主家驱逐,就单方面被认定为“德行有亏”,连卖身契也拿不到,出去就是“黑户”,不可能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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