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兴许是月刊,甚至是季刊。

(谨献给我那被稀里胡涂典当给生活的青春、以及跟我相差八个时区的你,笑笑。所以,这篇东西,将是我给你的最长的一封情书。)

当生活提着裤裆、嘴角带着不屑冷笑从我身上爬起来的时候,我才蓦然发现不是我上了大学,而是大学上了我,令人懊恼的是事后我还颇为享受。

趴在寝室栏杆,楼下就是茶饮店,不知道有多少欲求不满的雄性牲口嚷着要跟我换寝室,没办法,风水宝地,夏天那叫一个波涛汹涌。

虽然最容易让文学青年感慨的秋天已经姗姗而来,但生意仍然火爆,跟戴一副熊猫眼镜的毛毛要了根烟,见他那犹如被割肉般的楚楚可怜模样,我恨不得一脚踹在这个东方葛朗台中国阿巴贡的屁股上,叹了口气,毛毛,等大爷发达了,给你要箱正宗的小熊猫。

扯吧你,你撒谎就跟别人上下班一样,当作职业。谁不知道最好的小熊猫在军队,就你小子,能跟敬爱的兵哥哥扯上关系?!

毛毛撇撇嘴,显然对我的大话很不感冒,也难怪,被人骗了一次能原谅,骗了两次三次就有点憨了,只不过三年下来毛毛被我骗了无数次,却仍然是那迷迷糊糊的样子,兴许,正如他一直标榜自己所说,是大智若愚吧。

我耸耸肩,毛毛来自广东清远,听说家里有三个姐姐,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所以对钱很固执。

我知道,穷是一种切入肌肤深入骨髓的痛,所以我们寝室三个每次打麻将都变着法的输钱,虽然小打小闹,但谁都知道毛毛每次打完都会偷偷去阳台或者窝在被子里红回眼睛。

对了,毛毛,你咋知道最好的小熊猫出自军队?

毛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线,特可爱,挠挠头,说,你第一次给我小熊猫的时候无意间听你说的。

不说话,我虽然不富裕,弄包小熊猫过过瘾还不至于让自己勒紧裤腰带。

我其实以前是不喜欢抽烟的,有鼻炎,对烟味过敏,只不过大二实在无聊的时候玩弄了下文字,就有同学蛊惑着说文学青年必须要会抽烟,那样才能让女孩子觉得成熟,也不知道是一时间头脑发热还是咋的竟然真的抽上了,这冲动还真是不折不扣的魔鬼啊。

丫你就知道干些落井下石的勾当,不厚道啊,毛毛同学,别忘了你的伊莎还是我介绍的。

我下意识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是喜欢装出老气横秋的样子做叹息状。

得,当我没说。

毛毛很识趣的不再打击我,想起他那个我介绍的女友,脸上露出一种圣洁的神色,特虔诚,如果说哪种男人会把自己的女人当作观世音放在莲花座上供奉,那肯定是毛毛这类稀有生物。

其实那是我第一次,也应该是最后一次说媒,现在感觉挺对不起伊莎的,每次跟毛毛一起看a片听到毛毛猥亵笑声的时候总有种把她推进火坑的负罪感。

我抽烟的时候喜欢食指和拇指夹烟,有人说这男人抽烟就跟把手放在裤兜里一样,后者是因为受冷,而抽烟是心冷,一根不够,那就两根,两根不够,那就一包。

对此,我深以为然。

些许清瘦,略微痞子,貌似斯文,其实败类。

这是楚珞嬍对我的评价,对这番不褒不贬的评语我倒是无所谓,能够在她的心目中有这种地位,够了,毕竟这妞是我们大院里所有长辈心目中近乎完美的社会主义三有青年,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而我,只是一个浑浑噩噩混了三年高中后又不死不活颓废了三年垃圾大学的废柴,每次楚珞嬍站在我身边,都会给人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当然,这朵鲜花要是某天真插在我这坨牛粪上,那一定是我这坨牛粪踩上了狗屎。

我和她,太遥远,我知道癞蛤蟆是永远吃不到天鹅肉的,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掏出手机,连自己号码都记不住的我翻开目录,弹掉烟头,给楚珞嬍发了条短信,遇到我之前,请不要恋爱。

随即自嘲地摇摇头,摸了下鼻子,又给她发了条,当然,结婚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