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吞了新湖 (2/2)
星光董事长李荣道在楼下,想见你一面!”门被推开,是胡青云的秘书走了进来,同样的也是非常的憔悴。
胡青云叹了口气,果然是星光干的,已经收购了27.6的股票,只需要在收购2.4的股票就能够申请直接成为新湖的股东了。
李荣道这个时候过来找他肯定就是为了他手中的5%的股份,一旦星光拥有35%的股份,就可以宣布召开董事会,收购其他人手中的股份,在林心怡不在的情况下星光就是最大的股东,其他人的选择只有两个,卖给李荣道,留着不买。
留着不买,星光也有各种办法通过加入资本投资等手段稀释手中的股权。
最终,也只有一个结果......被迫出售股权!
当然,在林心怡不在的情况下转让股权是不符合规定的,但通过电视或者报纸将消息传出去让林心怡知道也并不难,至于林心怡能不能到股东会那就是她自己的问题了。
毕竟,被国安局带走然后转让股份的情况这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任何法律也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