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别着一颗金光闪闪的太阳胸针。
里面是一件棕色羊毛内衣,然后是一件绣花马甲,最外面的是一件袖口绣着复杂的花纹。两边有条纹装饰的黑色灯芯绒长裤,脚下是一双棕色的手工牛皮鞋,头上带着顶黑色的圆顶礼帽,手里拿着一根精致的镶金黑色手杖。
虽然爱尔兰特的人崇尚金色,崇尚奢华感和精致感。但是这里的大部分男士更加偏爱黑色的衣物。
黑色在此之前一直是种很难染成的颜色,而且非常容易掉色,但农村和城镇的男性居民又不得不穿。
因为从家庭炉灶和工厂里会一直有纷纷扬扬飘出来的煤灰,弥漫在空气中,附着到周围的一切事物表面。
在这样的环境下,浅色服装就会很快变得污浊,因此工厂附近的工人都愿意选择更加“耐黑”的颜色。
毕竟,他们就只有几件可供换洗的衣物,更因为常年用劣质洗衣粉的搓洗,衣服变得更加僵硬粗糙。
在缝纫机械技术出现并不断发展后,新型化学染料的上色力度和耐光性也在不断进步。由此,女性的服装几乎可用梦幻来形容。至于男装,则迎来了纯黑的时代。
所以,当这种不掉色的新型黑色染料在几年前一经出现,就立刻受到广大劳动者的追捧,城镇生活的男性居民开始以黑色衣物为日常着装。
当然,家里有洗衣女仆的富豪和贵族们,穿衣就比较随意,穿着他们钟爱的颜色和款式。毕竟他们的衣服即便每天都换一件,也可以每个季节不重样的。
丹尼尔头上的圆顶礼帽是城镇里中产阶级的标志,受到银行家、文员还有经理人和各种老板的喜爱。
如果工人阶级胆敢戴上他们中产阶级“长辈”的帽子,可能就会莫名的被其他人孤立,然后发现自己不知怎么就突然失业了。
至于手杖,基本上是体面的绅士们必备的随身物品,不少有句话说得好:
“手杖是绅士最好的防身武器,能当半个撬棍用,一手提枪一手拿杖才是文明人的战斗方式!”
这里的手杖最便宜的是白博利树的树心制作的镶银手杖,基本上一根要7到8哈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