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王二叔是大山村的猎户,鳏夫,有一个儿子,名唤王均,子承父业,干的也是猎户的行当,算是裴时为数不多有交集的儿时玩伴。
裴时病时王二叔提了不少的肉让方氏给裴时补身体,也一起想办法去找个好大夫过来给裴时看病,病好之后也来了几次,送来不少东西,裴时小时候跟着王均混,蹭着学了不少的捕猎技巧,也经常跟着王家去山里溜达,裴家开荤一般都是裴时在山里捕到了野鸡啥的,再配上采摘的菇子菌子,煮出来的鸡汤鲜美着。
“哟,你小子,这是身子骨养好了,居然还爬到这儿来。”
正在院子里劈柴的王均,偷个小懒的空隙看到小道下的两人,眯起眼细看,这一看不得了,居然是他那尚在养病中好兄弟。
“王大哥,你这可是有好久没去看小弟了,对了王二叔呢?”
“你以为我不想,俺爹说我咋咋唬唬的,不让俺去,怕俺扰了你清静,你病养好了,还要去读书,这跟我这粗人还是避讳着点好,你们读书人不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近猪者赤,近什么黑,真是奇怪,你们读书人说个话还要扯个猪干啥,至于俺爹,去镇上咯。”
“王大哥,你甭听王二叔乱说,这不是见外嘛,我们打小的情谊就算你是个喂猪的小弟也还是会叫你一声‘王大哥’。”
“嘿,你小子,知道俺最讨厌猪咯,俺喂啥都不会去喂猪,说吧,
你这次过来是要买啥,不收你银子,你也别拒绝,这是给你的贺礼,毕竟也是个成了亲的大人了,想必这位就是弟妹了吧。”
阿初休息好了,前头两人的话听的云里雾里的,这提到了自己,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立即回了句:“王大哥好。”
王家是个猎户,做的就是卖肉的买卖,主要的客户就是村里和隔壁村的,偶尔还去趟镇上卖给那儿的食肆客栈,干的是要命的活,赚的却是小本生意,深山不是那么容易去的,听老一辈的说里面有吃人的野兽,大山村的村民一般只敢在外围逛着,从不深入,就算是王二叔也没那个胆子。
“不买肉。”裴时指了指右手边的一大块空地,道:“母亲让我捉一只母鸡带回去。”
“不要公的?”他记得裴时家里的就是一只母鸡,也是从他这儿捉的,这一公一母配一对儿不刚刚好,要两只母的作甚。
裴时摇摇头,道:“捉回去是下蛋的,我要公鸡干嘛。”
阿初小声嘟囔:“可以买回去当闹铃使。”
“阿初,你说什么?”
裴时耳朵尖着,低下头看着阿初问,阿初红着脸摇头,细声细语说:“没说什么,母鸡好呀,可以下蛋给相公吃。”
“你这媳妇儿娶得不错啊。”王均捉鸡的时候避着阿初道:“对兄弟你很上心。”
“王大哥,你打算何时成家。”
王均只比裴时大两岁,十八岁的年纪按道理来说是早该
成家的,可王二叔也是个糙汉子,想的自然没有那么细心全面,等发现自己儿子该找个伴儿的时候就已经十八了。
“别提了,俺爹去镇上就是给俺说亲去了,俺都没见过人家姑娘,你说她凭什么跟我啊,我就一捕猎的,倒霉的话,没准儿就被大虫给叼来吃了。”
“说亲?”裴时来了兴趣,若是换成以前他说完一声“恭喜”就保管没有下文,但娶了阿初后他仿佛打开了新世界,可又看看村里别的媳妇儿,怎么瞧都没有他家阿初好,长得没有阿初漂亮,脾气也没阿初好,最重要的是,阿初比她们都聪明,裴时偶尔与阿初说上两句发现对方能够轻而易举的理解他的意思,人总归是喜欢聪明的,这么一对比,裴时愈发觉得阿初是真的好。
“王二叔给王大哥说的是哪家亲?”
王均粗糙的脸难得红了起来,不好意思的挠起头,“镇上刘屠户的女儿,家里开了个猪肉铺,俺爹也是送猪肉的时候聊上的。”
“那感情好,算是同行。”
“也是。”王均一个猛扑,抓住一只母鸡的脚,麻溜的用麻绳套住母鸡的两只脚,提起翅膀放到裴时跟前,“拿好咯。”
裴时接好母鸡,临走前把银子放在木桩上,等王均劈柴时就会发现。
“王大哥,小弟跟拙荆就先走了。”
“诶。”
辞别王均,小两口一前一后的往下走去,比来时要轻松不少,母鸡“咕咕”
叫着,耷拉着脑袋,很是沮丧。
到家后,裴家的院子外站了个熟人,局促的搓着双手,来回踱步,注意到阿初和裴时后,眼睛一亮,立刻走上前来。
“哎呀,你们可总算是回来了。”
“陈阿四?”裴时疑惑喊了下。
这站在裴家半晌的人正是陈阿四,陈阿四几乎算是定居在镇上咯,除了过年回来看望陈婆婆,在被陈婆婆拿着扫帚赶走后,便不怎么踏足大山村了,这次过来,还是来裴家,不用说也是跟鸿运楼有关,再一细想,那就是跟糕点有关。
“裴童生,裴小娘子,我家掌柜的托我来询问,不知裴小娘子能不能现在就去赶制一份糕点来,银子什么的好商量,若是缺材料,我可以现在就去买来。”
“怎么会突然这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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