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但凡知道这个名字的人,一定希望这辈子都不会再听到这个名字。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吹散了他撩入耳后的头发,沙土在脚下肆意飞扬,溅脏了他崭新的云鹤大氅。

他完全没有在意。

从前的他,绝不会这样不修边幅,即使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石室里的时候,也同样谨怀慎独,秉承君子之风雅。

可是人总是这样,在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才不会有闲工夫去关心今天的衣服和鞋子搭不搭配。

他现在只希望,是耳边的风太大,所以刚刚听错了。

“你疯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慢慢醒过神来,一步一步地朝后退去,

“你是个疯子,我早该想到你是个疯子的,我也是个疯子,否则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牵扯上关系,你知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怎敢招惹她,你竟敢招惹她,你无端端地去招惹她,你真是个疯子,不折不扣的疯子!”

面对他这样的反应,荼蘼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胆小的狗,遇到了更凶猛的大狗时,就算只是听到了人家的声音,总是会先骂上一骂的,这叫壮胆。

毕竟刚刚在酒馆里,连谢乌有那样的老江湖听说了她的这个打算之后都已那般反常,何况是他?

荼蘼静静地等着,等着他骂完。

人在骂人的时候,若是能够把所有难听的话全都骂完,骂到再没有词可骂,那他的气,至少也已消了一半。

所以她从不发泄自己的脾气,她要把气都存着,攒满了账,一块儿算。

骂人,人也不会因此而少块肉,她从来只要最有用的法子。

黄金屋终是安静了下来,人在最冷静的时候,才会变得最理智,才能够听进去别人说的话。

现在,她已可以和他继续谈话。

“你放心,纵然她来了永安巷,也万不会动你分毫。”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七月半手底下的亡魂生前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她这个人心高气傲,向来只喜欢挑最难啃的骨头。”

黄金屋眯起眼睛,有些犹豫地看着她,“我不是?”

“你?”

荼蘼上下仔仔细细打量着他,摇了摇头,

“你从头到脚,都是一块令人垂涎三尺的肥肉,她不蠢,当然也知道,死了的肥肉,纵然唾手可得,却已不再新鲜了。”

“这样的抬举,我倒不知该是高兴,还是难过了。”

“且高兴着吧。”

荼蘼已转过身去,她的目光穿过千里荒坟,望向了山脚下那一片灯火阑珊,

“能高兴一日,便是赚一日的,往后的日子,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可你明明说,她绝不会动我分毫,只要不是要命的事,又怎么会笑不出来呢?”

“如果真的要命,那倒好了,毕竟,死易,活难。”

黄金屋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他也顺着荼蘼的目光望了过去,那是日出东方的破晓之光,“天快亮了。”

“天又快亮了。”

荼蘼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可一个又字,多么心酸,又多么庆幸。

又一天,又多活了一天,又赚了一天。

“天总会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