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

第二天早上8点,罗马角斗场的议事大厅。

叮叮叮!

我发起会议。

经过两小时的举手表决。

一,警车和救护车是要协调的……很多现场要同时存在。

二,警车和救护车闯红灯没事……交警还要帮助协调。

……

知道会议在电影镜头的快速剪辑后,给观众明显地展现出:法律这种东西,即便有明显的漏洞,要先遵守并协商解决……事后议会讨论才能修订法律。

下午1点半。

法院,被告旁的律师席位。

我晓之以情,用之以理的说服了陪审团,把难民刺客刺杀总统罪的判刑,降低到了3年……也就是坐3年牢,就没事了。

其实照我觉得,根本不是他的错嘛。

要我处在他的位置,干掉总统就干掉总统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势力的任何人做的坏事,都可以怪到那势力的老大身上(我都是这么测试势力,消灭势力的)。

不过我是总统,我得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我不能让刺杀总统的人完无罪……虽然我完不怪他。

法律的基石是公正公平……如果刺杀总统都无罪,那之后那些贩卖人口的该怎么判?

仅以个人(总统)的意愿,来决定法律……公正公平的法律基石就毁了。

也正是我不怪难民刺客,再加上主动为他辩护,才把刑期压成3年……不过这也有个别的后果(刺杀总统只判3年,之后的人口贩卖也就不好用死刑了的),。

虽然我私下里暗自比较不满,不过那难民刺客到很高兴,和席后刚出院的妻子和女儿,开心的抱在一起。

之后还一边和我握手,一边说着感谢的话。

下午4点半。

我来到福利院,帮忙逗弄小屁孩。来完成我的社区服务。

剧终。

最后那几个社区社区服务的拉长镜头,深刻的表现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总统被判,也得照干。

电影第二天就放映……我拍电影从来都是边拍边剪辑的(杀青完。成品就出来了)。

广告什么的,当天弄个报纸头条就行了……顺便各大公告栏的排头也提一下。

这可是建国后第一部电影……之前那帮家伙还不知到电影是什么呢!

结果嘛,电影自然是大火。

即便各大刚建的院线,只有一部电影,也场场爆满。

后来我知道了。

这电影已经相当于新闻发布会了。

加上各部门、各工会的头头。又把看电影当成政治任务来做。

再加上我电影也的确好看。

结果就这么火了。

之后的一个月,除了电影这个最大话题外,就是人口贩卖案的判刑。

两方律师互相之间大玩撕逼,来来回回弄了一个月……这事见报,且是公开庭审

哦,难民刺客那官司一下午3个小时就打掉了,那是对方律师根本不敢跟我狠打……不单是因为我的法律辩护技术高,更是因为我是奥利弗-福尔摩斯(不然他拖拖时间还是可以的)

争论的最大问题,一开始是要不要死刑。

之后我出面后,才换了个调调……后来我算看出来了。那两方律师是看出了名的好处,才搞那么多花样。

死刑肯定是否定的……之后我还总统的名义专门在报纸上发表宣言,奠定了理想国没有死刑的法律基础。

我决定玩总统调调的时候,就已经想清楚了,当总统期间我是不直接杀人,也完否定死刑的。

死刑是一根标杆,容易把很多我认为没错,但又过线的人杀掉……就像那难民刺客,有死刑的话,那杀总统也是该死。

我当总统就会有手下。手下做了坏事,自然也能怪我。

而被我手下迫害的受害者,有可能被逼急了就做出过了死刑那条线的事或我做坏事的手下,也有可能是被他的上家逼迫等等。

所以我就索性把死刑那条标杆去掉……只要不被法律规定的硬性一定去死。那我这个总统就有了可操作缓解的余地。

要知道,我平时一直都是,发现一个势力中有一个是坏人,就可以随意把那个势力干掉、解刨等等。

现在我有了势力,手下犯的错(任何一个即便是最低级的手下),也就是我的错。

道理就是道理,哪能换个位置,就随便变了!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我错了就是我错了!

所以我当总统时,一直在限制着手下做坏事(残害无辜)……有错就得改嘛!

我不能明着把所有人都监控,只能暗着用各种巧合来影响……远程的《死神来了》攻击模式(远程念动力为此攻击起点)。

限制着做坏事的手下,不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让被害者一直处在有惊无险的状态。

就像之前电影里,我没出现之前一样……以各种巧合,让犯罪者对被害者有心无力。

哦,对了,我可不是就电影那段时间才这么做的,之前准备电影的时候、准备电影之前、或者说现在这个时候,我都在保持这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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