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碍眼了吧,我这就上楼去换。”

“站住。”

方森译下意识地就伸手去拉住柯清怡,等回过神来时,手里已经握着对方细瘦的手腕。他顿了顿,沉声道:“你不用去了。”

他也是今天才发现,不和晴筱穿一样风格衣服的许若秋,看着也不没那么令人不快。

柯清怡的笑容里却多了几分嘲讽:“也对,方少用书砸我可比等我上楼换衣服来的时间短。”

方森译万没料到柯清怡会反过来蛰一下,登时火冒三丈,“嚯”地一下站了起来,捏住柯清怡的下巴,恶狠狠道:“你敢阴阳怪气地跟我说话?”

管家在旁边看得一身冷汗,但柯清怡差点笑了出声。

原来她经常在文里写的男主“用修长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是这么一个效果啊!

艾玛哈哈哈哈哈哈哈霸道的确是霸道了,但怎么那么中二!

看着柯清怡脸上扩大的笑容,方森译更恼了,直直逼到柯清怡脸前,道:“你笑什么!”

柯清怡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跑出状态了,赶忙收回来。她毫不畏惧地直视着方森译,道:“方少,要我整天笑嘻嘻的人,不就是您吗?”

方森译咬牙切齿道:“许若秋,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脑袋进水了吗?!”

下巴被捏得生疼,柯清怡垂下眼帘:“多谢方少关心,我没有什么事,只是忽然想通了一些事情。”

察觉到对方因疼而微皱的眉头与颤抖的睫毛,方森译不自觉地减轻了手上的力度,但他的语气仍然冷漠:“想通了什么?”

柯清怡再抬眼的时候,方森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倒映出来的他的身影,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没有炽热的爱慕,没有善意的包容,更没有熟悉的难过与渴望。

平静得像一个陌生人。

柯清怡淡淡开口道:“方少不是拿我做蓝小姐的替身吗?没问题,都做了那么多年了,我也都习惯了。我会穿方少给我买的衣服,读方少给我买的书,最喜欢吃的水果会是蓝小姐喜欢的草莓,最喜欢的乐器会是钢琴,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最喜欢的颜色是橙色……”

说着,她自己低笑了两声:“可心理暗示了那么多年,我还是忘不掉,其实我最喜欢吃的是葡萄,我不喜欢西洋乐器,我最喜欢的花其实是蔷薇,我也不喜欢橙色,我喜欢深蓝色。不过,这些毫无意义的小事,只有我自己难以忘怀吧,毕竟方少从一开始就不在乎我自己的喜好。”

方森译动了动嘴,想要让柯清怡别说了。对方的一字一句,不知为何,像一根根细针,慢慢地扎进他的心头,乍一看毫发不伤,实际上已经渗出了血来。

他从不知道少女原来爱吃葡萄,也从不知道少女喜欢的是深蓝色。

这么说来,他好像的确对若秋,一无所知。

这种拥有四年却发现自己到头来从未真正掌控对方情况的认知,竟然让堂堂方家大少有些心慌。

柯清怡不紧不慢地接着说道:“是,方少供我上学,给我吃住,我感恩涕零,别说做替身了,就算做牛做马也在所不辞。但我现在有点累,一个人怎么可能既一边竭尽力变成另一个人,一边又要保持自身原本的爱情呢?这未免有点太矛盾了。”

方森译沉声问:“你究竟要说什么?”

柯清怡笑得有些无力:“方少,给我几天时间让我眷恋自己吧,因为很快,我就能完放下自己,成为蓝小姐的复制品了。因为……”

“我已经完放下了对你的爱意与奢望,在它们已经千疮百孔之后。”

柯清怡并不是在和男主比中二,也不是在预告自己之后的行动。

她只是单纯觉得,这么一通话,会让男主难受而已。

她要让男主恍然自己对女配心存情谊,但发现时,爱他的人早已翩然离去。

始终爱而不得,才是爽快。

她要的就是方森译现在眼底不自觉流露出来的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