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不凡嘴里叼着一根草茎,呈“大”字形躺在马场的一块草坡上,出神地仰望着繁星点缀的夜空,晚风轻拂,凉意习习,四下虫声唧唧,远处的马厩中偶尔传来一两声马嘶。
高首和高仁一左一右躺在高不凡的两侧,后者翘着二郎腿,嘴里同样叼着一根草茎,一边嚼一边昏昏欲睡,另一边的高首干脆还鼾声如雷。
高不凡暗叹了口气,他奶奶的,就知这两个夯货帮不上忙,养两头奶牛都比他们管用,至少奶牛吃的是草挤的是奶,而这两个家伙吃的是饭,挤的却是屁。
高不凡性格洒脱豪爽,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对钱银都不是很看重,再加上自穿越到隋朝后,家境虽然离豪富很远,但也算得上殷实,至少不用为钱银发愁,所以根本没想过要发挥自己穿越者的优势去捞银子。
结果此时家中需要银子应急,这才醒起来临急抱佛脚,可是高大少爷搜尽了枯肠也想不出一个能快速赚取三千两银子的点子,别说三千两,就算是三百两也不可能,除非去偷,去抢!
俗语说:三个臭皮匠,能胜过一个诸葛亮。于是高不凡便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把高首和高仁找来一起想办法,结果证明,三个臭皮匠始终还是臭皮匠,是不可能变成诸葛亮的。
夜渐深了,凉意更浓,高不凡仰望着天边的北斗星自语道:“斗柄西指,天下皆秋,秋天到了!”
两侧的鼾声嘎然而止,高仁倏地坐了起来,揉着惺忪的眼睛无耻地问:“少爷刚才说啥来着?俺想办法想得太入神了,没听清!”
高不凡淡道:“本少刚才问,猪是怎么死的?”
“笨死的!”高首打着呵欠抢答道:“嘿嘿,这个问题少爷以前就问过了,难不倒俺的。”
高不凡扬手就给了这夯货一记爆栗,淡道:“答对了,有奖!”
“呵呵哈!”高仁幸灾乐祸地捧腹大笑。
高首揉着痛麻了的脑壳,怒道:“笑屁,真以为自己叼草的样子很帅……咳咳,少爷,俺不是说您,俺说的是老二,少爷你叼草的样子是真的帅,可老二这家伙东施效颦,丑爆了,母牛都特么的能被他吓死十头。”
高仁反唇相讥道:“俺们俩是一个娘养的,俺丑,你又能好看得到哪里,俺呸!”
“得了,你们俩还是滚回去洗洗睡吧。”高不凡揉着嗡嗡作响的脑仁挥了挥手。
高首和高仁见状倒不敢造次了,后者谄笑道:“少爷,三千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咱们上哪弄这么多银子?要不……把青云给卖了吧?”
青云就是高不凡的坐骑,十分神骏,是高开山当年在马邑花重金购来的突厥马,价值五百两银子,当初回程经过东都洛阳时,有一名豪商愿意出一百两黄金,高开山也没同意转手,而是带回家送给儿子高不凡,作为他十二岁的生日礼物。
高不凡对青云也是极为喜爱,为了培养人马之间的默契,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吃住都在马厩,每日与青云形影不离,如今相处三年,高不凡对青云的感情自然更加深厚了,所以还没等他发话,高首便瞪着高仁斥道:“馊主意,咋不说把你卖了!”
高仁两手一摊:“要是俺有青云那么值钱,不用少爷吩咐,俺自己就把自己给卖了。”
“你倒是想,就你那身肥膘,还抵不过青云的一根腿毛。”高首不屑道。
高仁大怒:“老跟俺抬扛,是不是皮痒想练练?”
“俺怕你啊!”高首马上撸起袖子。
眼看两个活宝又要互掐起来,高不凡十分干脆地往草坡下走去,眼不见为干净。
高首和高仁对视一眼,耷拉着脑袋追了下来,前者讪讪地道:“少爷,都怪俺们没用,要不你把俺们卖了吧,兴许能值几两银子。”
高不凡点了点头:“好啊,明日进城去。”
高首和高仁瞬时唬得脸都绿,前者更是恨不得要扇自己一记大嘴巴,后悔嘴贱,奶奶的,表忠心的漂亮话还真不能随便说啊!
…………
下半夜的时候,天空突然变脸了,本来繁星点缀的夜空竟然乌云密布,然后哗啦啦地下起了滂沱大雨,地上的积水汇成千万条小溪注入了河中。
大雨中的高鸡泊黑沉沉的,一望无际的芦苇在狂风骤雨中疯狂地摇摆,水位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涨着。
高鸡泊的深处,一座地势稍高的丘陵下,正有连片的茅屋在接受风雨的洗礼,其中一座茅屋内隐约还有灯光漏出,离茅屋不远处的水面上,十几只木船犹如无主孤魂般飘来荡去,相互碰撞,发出瘆人的哐哐声。
这里便是张金称这一伙盗匪的老巢所在!
此时,只见茅屋内一灯如豆,照得所有事物都屎黄屎黄的,地上虽然铺了一层芦苇秆,但还是湿漉漉的泥泞不堪,空气中弥漫着汗臭、脚臭、狐臭和口臭的味道,令人作呕。
屋内的陈设十分简陋,一张残旧的八仙桌,还有几条潮湿发霉的板凳。以张金称为首的盗匪骨干们正围坐在一起,一个个情绪低落,如丧孝妣,而大当家张金称的面色更是苍白如纸,他赤果着上身,左肩打着绷带,还隐有血迹渗出。
话说张金称今日在船上中了长孙晟一刀,虽然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