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逼!

完事了瘫在办公椅上,想了想,又有些怂了,打算删掉,却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到了,她挣扎了一番,上网查了大溪地和北京的时差,但仍旧辨别不清瞿一芃是否看到了。最后心里一横,算了。

哪怕撕逼也不好说,她有男友未分手脚踏两船,他却是始乱终弃,说不清楚谁更渣一些。这么纠结了半天,老板张泽瑞说集合开会,何知南才听了实习生唏嘘:“J姐请假了,听说去了大溪地潇洒。有钱真好哦!”

何知南的笔一下子落在地上。

下班后的何知南直接去了酒吧,一个人点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不加冰,喝完了再续。午夜后的三里屯四处闹哄哄的,到了三点,每一棵树下都蹲着一个呕吐的人。她不负责任地告诉自己,这回要把自己喝到烂醉,然后被当成“尸体”捡走。

“捡尸体”是到处都有的风俗,半夜喝到烂醉的女生往酒吧门口一躺,像是商场过期的打折商品,带着琳琅满目的廉价感,捡尸人居高临下看着,统一是白花花的大腿和胳膊,头发乱七八糟散在一旁,肢体不省人事地凌乱瘫着,剥离了姿色、尊严与身份,就像菜市场被屠夫大刀切下,随意仍在案板上的肉。所吸引人眼球的,也不过是身上那点动物器官。

深夜、醉酒、一个人。三个因素合成一个无声的邀约,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带走。

何知南喝得凶猛,酒吧服务员早已见怪不怪,日日都有这样的男女,自己灌自己,姿态潇洒那叫一个漂亮,他会提前让他们买好单,然后几个小时后,冷眼旁观,看他们跌跌撞撞出门,找个地方呕吐,最终如愿以偿地倒下。保安会在这时候尤其注意,扶着东倒西歪要出门的客人,呕出的气体都带着馊了的酒味,以防他们倒在自家门前的台阶上,影响了其它清醒又爱干净的客人。

最终何知南醉醺醺出了门,歪歪扭扭走了两个路口,见到两个倒地不起的女人,路旁梭巡着一个男士,点了烟,像看一堆货物一样比对着——带哪个回家?他甚至伸腿踢了踢,其中一个不耐烦地动了,男士想:“行呗,我喜欢有点反应的。”拽了动了的那个,拉了胳膊勾在自己脖子上,半蹲着就往旁边停着的车上走。

那“尸体”本不胖,可醉酒的人总是格外沉,像一坨泡了水的猪肉。何知南迷迷蒙蒙看着那个“捡尸人”扎着马步般弓着腿,一步一步分离地将女子往前移动着,挪了几步,受不住了,终于将胳膊一松,“尸体”像散了架的人偶一般啪嗒一声倒在人行道的绿化带上,发出巨大声响。

何知南一下子清醒起来。

她立刻告诉自己,不行!再怎么样,也不能让别人把自己当尸体捡走。她趁着自己还有几丝神智,急急掏出手机在路边扫了一辆共享单车,蹬着双腿奋力往家的方向骑,冬天的冷风哗哗像刀子一样刮在她的脸上,这么骑了几百米,她被冷风灌地越发清醒起来。

突然她想到瞿一芃这时候在干嘛?骑在那个老女人的身上?念头飞起,心痛到骨子里。

她万万想不到瞿一芃和自己在一起又和自己分开的真实原因。在何知南的脑袋里,翻来覆去的都是爱情与魅力。

她实在不懂J姐到底哪里好了。哪怕喝了再多的酒也无法释怀。她觉得自己年轻又聪明,会选择出最有品位的音乐和电影。世间偏偏就有一种人,只要拽到了身上一点点长处,就觉得世界都应当拜倒在自己身下。

何知南对自己的魅力总是处在自卑与自信两个极端,有人爱的时候,极度自信;受到质疑的时候,又极度自卑。但她不知道,之所以会有这样大的波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卑。因为自卑,才会把“品位”都当成值得骄傲的点。

最后何知南总算疯了一般地骑车回到家里了。暖气扑面而来的那一刻,她将外套剥去,丢在沙发上。然后摸了摸脸,被路上的风吹到像旱季的地皮,她看了看时间,此刻是半夜3点钟——十分想倒头就在床上睡下。

最后她还是洗了脸,敷了面膜,又搽了厚厚的一层乳霜。

临睡了,她回顾今夜,心满意足在床上喟叹,打开豆瓣,发送了动态:

“真正都市白领,不论遭遇什么,请记住:你永远都要精致,永远都要对自己好一点。”

一分钟后,友邻点了赞。与此同时,微信提示消息传来:

“还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