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1/3)
宋潇潇爱上了一个人。
在她以前的想法里,能配得上她的,起码也得是个家世相当,对她的事业有所助益的。或者像李书意那样,外貌能力俱在,性情合她的胃口,工作上还能帮她,她也可以考虑考虑。
想来想去,总归逃不开一个“利”字。
这实在不怪她连婚姻爱情都要算计,在她眼里,这玩意儿就是个笑话。
比如说宋富华,年轻的时候不爱她母亲吗。跪到她外公门前,被打得皮开肉绽,磕头磕得头破血流,也绝不改口,要跟她母亲在一起。
她外公只有一个独女,从小放在心尖尖上疼,觉得宋富华家世普通,两个人不门当户对,才出手阻拦。可看女儿在家里伤心得茶饭不思,哪里忍心呢,最终还是把白眼狼招进了家门。
宋富华算是个有能力的人,当年秦白两家斗,他观望了一段日子,两边也没得罪。后来见秦家背后的势力越来越大,又没在白敬爷爷面前讨得什么好脸色,才站队到了秦家那边。而且前面那些年,对她母亲称得上是忠贞不二,周围人谁不知道,宋富华把自己的爱妻奉若至宝。时日一长,她外公便彻底放下心来,把家产事业,逐步交到了他手里。
后来呢……宋潇潇端起红酒杯晃了晃,红色的液体映照在黑沉沉的瞳孔中,显出股压抑嗜血的恨意来。
后来到底是因为被“要生儿子”的执念冲淡了感情,还是在岁月的流逝中慢慢厌弃了容颜不在,又没了价值的妻子,宋潇潇也说不清楚了。只知道她所谓的“家”,对父亲不过是个歇息的旅馆,几个月也难见上一面。
等她到十二岁的时候,她母亲在生她妹妹宋轻羽时难产而亡。她外公急怒攻心,恨自己识人不清害死了女儿,又被架空没了实权,拿仇人毫无办法,突发脑溢血,没抢救过来。
连着走了两个至亲,家里上下一片混乱,大人们都在忙着争权夺利,没人顾得上宋潇潇姐妹三人。
照顾她们的保姆仗着家中无人,孩子年幼,做事敷衍轻慢。宋轻羽一个刚出生没几日的婴孩,冬日里被她裹了一层薄被就扔在沙发上,发了高烧差点没活下来。哪怕现在长大了,身体底子也差得不行,动辄就要进医院。
最让宋潇潇恨的,是她第一次见宋思乐的母亲。那打扮得端庄高雅,仿佛她才是正妻的女人,冷冷淡淡扫她们一眼,说:“家里养这么多女儿干什么,把最小的那个送出去算了。”
若不是当时外面已经有了不少传言,顾忌着舆论,宋轻羽最后到底会被送到哪儿去,宋潇潇也不知道。
所以什么山盟海誓的承诺啊真心啊,都他妈是狗屁。她很小的时候就看透了,像她母亲一样爱一个人,会是什么下场。
宋潇潇坐在会所顶楼的花园餐厅里,周围是迎着她的喜好,养育在温室里生机盎然的花卉。这地方是她专属的,别人连进都进不来,当然,她也有资格享受这种特权,毕竟她是这里的老板。
餐桌对面,沿着墙根,是一盆盆簇拥在一起的风信子。花瓣小而密集,花形圆润,花色丰富多彩,很是亮眼鲜活。
宋潇潇看着看着便走了神。
这些花还是那人一盆盆搬进来的。因为知道她喜欢红色,所以还刻意把玫红的花球摆在中间,精心布置的餐厅被弄得又土又丑。园艺师上来时快要崩溃,他只晓得僵在原地道歉。
那真的是个普通至极的男人,除了身材高大些,身上的肌肉结实些,丢到人群中找也找不到。没有一张好看的脸,性格死板无趣,平常跟在她身边,像个哑巴一样,她若不问,就绝不会多说一个字。
可这样一个人,在他们被追得走投无路时,把她藏在仓库角落,把自己的枪也塞到她手里,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留了一句:“宋小姐,我去引开人。”便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她最后被安然无恙地救了出来,他呢,中了两枪,幸好都不在致命的位置,否则怕是“下辈子”都过了不少时日了。
这样一个人,救了她多少次,护了她多少次,宋潇潇已经数不清了。只记得每每遇到危险时,这个冷硬的男人总是挡在她身前,哪怕她只是手上擦破了点皮,都会自责得抬不起头来,干巴巴地说一句:“对不起,宋小姐。”
沈尉。
宋潇潇把这名字咬在舌尖,心里又酸又痛。
她从来没对自己的感情抱有过什么期望,从来没想向谁交付真心,从小到大经历过的暧昧喜欢,在理智范围内,说不要就不要,毫无留恋。偏偏对这个人,既拿不起也放不下,栽了个彻彻底底。
“李先生,这边请。”
宋潇潇听到声音,一抬头,就见李书意脱了外套交给侍应,从门口走了进来。
“你居然……真的过来了?”她惊讶地瞪大眼。
李书意没有理她的大惊小怪,径直在她对面坐下。
宋潇潇下意识给他倒酒,半途想起他的身体才恢复,停了动作,叫侍应上一杯果汁。李书意接了话,说只要一杯温水。
宋潇潇从李书意回来后,还从未跟他见过面。此时细细打量对方,看他风度翩翩,眉眼间也没了以往的冷漠戾气,知道他过得不错,也为他高兴。却又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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