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环球大厦。

沈旭站在大厦最顶层,他穿着黑色风衣,刺骨的风将衣服吹得啪啪作响。

45度角仰望天空,沈旭望着眼前美丽的景色,他轻微叹息一声,夕阳照耀下,他的背景显得格外孤寂。

“要跳就跳,你装啥忧郁啊?每次自杀都来这招,我都看腻了。”一只鹦鹉扑腾着翅膀,落到沈旭肩膀上,翻了个大白眼,刚刚那句话就是它说的。

“你这只聒噪的丑鸟,给我闭嘴!”

“我凭本身嘲讽,你凭什么让我闭嘴,凭什么?凭什么?”

“懒得跟你说,别站在我肩膀上。”

“我凭本事站你肩膀,你凭什么不让我站?”

“风太大,刚刚我没听清,再说一遍?”沈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鹦鹉的脖子。

“我错了,哥,对不起,打扰了!”鹦鹉面色一整,正经且严肃的说道。

“言归正传吧,这次你打算解锁什么姿势?”鹦鹉又重新落到沈旭的肩膀上。

“背越空中回旋吧?这样比较刺激一点。”

“要我说你就来个超人式,跳出去的瞬间在空中大喊一声变身!”

“滚!”沈旭满头黑线。

“要不然你来个铁头式?嘭的一声白红液体四溢,不仅刺激还能恶心恶心路人。”

沈旭:“......”

沈旭不想跟这只丑鸟一般见识,他双手张开,闭上眼睛,整个身体向下倾倒。

.........

“嘭!”

“啊啊啊!!”

尖叫声在路边响起,忽如其来从空中掉下个人,吓坏了很多上下班的吃瓜群众。

此时沈旭的模样惨不忍睹,整个人摔成肉酱,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沈旭坠下时,鹦鹉也跟着下来,盘旋在半空中,审视着下面的众人。

终于,它的目光定格在一位年轻金发美女身上。

金发美女的名字叫罗丝,她也是吃瓜群众之一,不过她的胆子很大,事发之后立即冲上去拍了几张照片。

看见手机里的照片,罗丝很满足,回去批点马赛克又可以在朋友圈引一波点赞。

只是下一刻,她感觉自己意识有些模糊,一个踉跄栽倒在地,等她再次睁开眼后,她的瞳孔恢复清明。

罗丝低下头,看着自己胸脯,又看了看远处沈旭的尸体,微微叹了口气:“又是这样。”

与此同时,鹦鹉也飞到罗丝的肩膀上,带着一副自得的口吻道:“小样,我就说我能在五分钟内找到你。”

罗丝,不,应该说沈旭有些无奈的摊了摊手,他现在使用的是罗丝的身体,大量与罗丝相关的记忆涌现出来,沈旭也见怪不怪了。

拿着罗丝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开了间房,上去后沈旭倒头就睡。

他丝毫没有探索罗丝身体的兴趣,别说女人,十年来他连大雕萌妹的身都上过,其中多少辛酸多少泪,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这种情况是十年前开始的,他是一个普通打工仔兼职网络作家,白天干活到晚上八九点,回去后还要赶稿到凌晨两三点,天天如此。

长期以来身体就吃不消了,终于有一天,他猝死了。

第二天醒来,沈旭发现自己没死,但却不再是自己的身体。

重生!

一个神奇的代名词,

它可以使你变得强大,

使废材变成天才,

甚至可以把女人变出小弟弟,成为不可言状的人!

事实上,好像没什么失败的人生是重生改变不了的。

他是一个网络作家,对网络小说的套路根本不陌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重生,他注定是要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

然而,现实和他所臆想的情节并不相同。

因为不久后,他重生的那具身体被检查出癌症晚期,两周后沈旭带着无尽的不甘去世了。

再次睁开眼,沈旭发现自己又重生,这次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由于婴儿的实际掌控者是沈旭,在一次想爬出婴儿床的过程中摔到地上。

头先着地。

卒!

第四次,沈旭重生到一个宅女身上,碌碌无为的过了一个月,为了验证自己心中的想法,沈旭喝农药自杀了。

结果嘛,自然就有了第五次重生。

然后,噩梦开始了。

无论他怎么自杀,饮毒、割脉、跳水、上吊、跳楼、纵火、卧轨、触电等等,无一例外,都失败。

倒不是说他不会死,而是每次死后都会开启第N次重生。

十年下来,沈旭早已麻木,人们都惧怕死亡,但对沈旭而言,死亡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哟,装忧郁?给本鸟起来,你输了,快点,一包辣条!”鹦鹉落在沈旭床头前,大声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给炖了!”沈旭恶狠狠说道。

“你不舍得滴,本鸟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话题的——鸟!”鹦鹉颇为人性化的炫耀道。

“丑鸟,你说这种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别叫我丑鸟,我有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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