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奶茶都要大杯的!(求收藏、求推荐) (1/2)
几天之后,孟庆市郊区地带的一幢别墅内。
吴又可拿着刚刚收到的快递,感觉十分的莫名其妙。
“老爹在外面欠了钱,怎么还能把我给告了?”
反复地翻着手中那叠并不厚的诉讼文件,吴又可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无辜了。
“不行,我吴又可堂堂正正,这么多年靠着炒房攒下了这份家业,还从来没有吃过别人的官司,这件事情,我一定要亲自上庭好好解释清楚。”
吴又可在别墅内的宽大客厅里来回踱着步子,口中念念有词,琢磨着到时候走上法庭,应该怎么将对方的律师驳斥地哑口无言,然后完美地赢下案子。
“对了,还有遗嘱。”
斟酌了半天,吴又可突然记起老爹给自己留下的遗嘱,马上跑回卧室,翻箱倒柜地从床头柜的最底层的最底部,找到了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
“我吴又可一生光明磊落,老爹的遗产是有几百万不假,可他说部捐给希望工程做慈善,我连眼睛都不眨一眨,按他的遗嘱给捐了,一分钱都没贪!”
吴又可翻看着已经有些发黄的遗嘱,一条条地看着遗嘱当中,吴安对自己财产的处置。
“诶,不对。”
吴又可翻到了遗嘱的最后面,居然发现了一小段之前从未留意过的内容:
还有一笔钱差点忘了,之前从王红梅那里借了三万块钱,后来他们搬家了,我们也断了联系,一直没能找到他们,也就一直没办法还钱。这笔钱,连本带利,一定要帮我找到王红梅,还给她。
“王红梅?好像这次告我的就是王红梅。”
吴又可拿起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核对了一下,确实叫做王红梅不假。
“这么说,老爹还确实在外面欠过这么一笔钱。可是老爹这遗产都给我捐了啊,也怪自己之前看遗嘱的时候不仔细,一看到说遗产部捐掉,剩下的内容就不去看了。
这下该怎么办?
难不成自己花钱给老爹还掉?
可我听说现在的法律可没有父债子还这么一说,我吴又可虽然炒房攒了点钱,可也不是这么想花就花的。
不行,还是得跟法院讲清楚,我老爹的钱都捐了,想要钱,自己找慈善机构要去,跟我没关系!”
吴又可考虑得很有信心。
有这么一份证明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在手上,而且,之前捐献的时候希望工程都给自己开了发票,遗嘱加发票,事实很清楚,就不信法院敢判自己还钱。
吴又可又从之前放着遗嘱的旁边位置里摸出几张发票,发票的内容还能看的很清楚,一笔一笔,和遗嘱上罗列的财产都对得上。
然后吴又可再也不担心了。
他走到自己的书房,惬意地给自己烧水,泡上一壶今年的新茶,闻了闻茶香,满意地抿了一口。
还好自己多琢磨了一会儿,本来还想请律师代替出庭打官司的,现在有遗嘱和发票在手,律师费都能省了。
吴又可躺在了摇椅上,翘起二郎腿,悠然自得地哼起了小调:
“月底了,一个季度又快到了,过几天又得跑上跑下收房租去了!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体力活,真不好干哪!”
******
携永律师事务所。
接下老太太王红梅的案子之后,接下来的几天,张远又进入了无所事事的上班节奏当中。
不过这样的无聊也就持续了一两天,后来还是被他找到了可以消遣的事情,那就是翻阅案卷。
作为一名律师,每当结束一件案子之后,都需要将案件材料以专门的标准归档成册,进行存档。
这一过程,当然有因为管理部门的要求的原因,但也是律师的一种自我回顾和复盘。
整理一个案件的案卷,几乎相当于重新将这个案子的办案经过经历了一遍。
所谓温故而知新,在这过程当中,说不定能总结出许多经验,也能认识到过程当中的一些不足,避免将来再次犯错。
这是案卷对于律师自己而言的。
但对于办案律师之外的其他人,特别是像张远这样的实习律师来说,翻阅案卷,完就是一次学习的过程。
而且这种学习是和翻看法条,听授课老师上课完不同。
法条生硬,规定得死死的,老师上课也差不了许多,基本上侧重在法理的讲述。
但案卷,则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一个案子该怎么定性,该从什么角度寻找突破口,以哪种方式应诉最能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这些技巧都不是法条和课本能够告诉的。
但是,这些技巧又是实践当中的重中之重。
只有确定好角度,提前对案件定性,明确诉讼策略,才能在这基础上确定案由。
而一旦案由确定,基本上就等于明确了之后的办案流程和法庭诉讼过程中的法律适用,也就对于案件的走向和结果有了较为清楚的判断。
所以几天的案卷翻阅下来,张远颇有心得,突然就觉得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不适侥幸,而是命中注定,再明智不过的选择。
“张远!”
张远正在翻看一本也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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